第一章 比选公告
本比选盛黔厂中水过滤装置及管道改造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黔江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盛黔厂中水过滤装置及管道改造项目
2、比选内容:
2.1 设备安装
在污水处理厂原有的处理设备基础上,增加中水回用过滤系统所需的处理设备,包括中水过滤设备、管件等。设备将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安装,并进行相关测试和调试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2 管道铺设
根据甲方要求,对中水回用系统的供水管道和排水管道进行铺设。管道材料选择优质PE管道,保证管道的密封性和耐腐蚀性。施工期间,对土方开挖、管道敷设、填土回填等工作按照相应标准进行。
2.3 设备调试
在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设备的调试工作。根据设备的运行要求,进行设备开启、关闭、运行参数调整等操作,并对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测试,确保设备可以正常运行。
2.4 工程验收
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由甲方对施工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施工符合要求和相关标准。施工完成后,进行最终的工程验收,确保工程的正式交付使用。
3、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施工技术要求。
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
5、施工地点: 黔江污水处理厂盛黔厂
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7、质保期:项目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8、本次比选的最高投标限价:64330.00元(大写:陆万肆仟叁佰叁拾元整),详见附件(施工技术要求及限价单价)。请投标人自行考虑进行报价,投标单价和总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废标。
9、结算原则:本项目的单价为中标综合单价,工程款支付及最终结算时按中标价格(或下浮比例)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相关计价方式按实进行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供从2023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3万元以上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合同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19年6月8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6月8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6月8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即可。
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所有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三、报价原则
1、报价原则: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1.1投标申请人在查阅邀请比选文件后如有不详,应在比选评审会前向业主进行询证,否则视为完全理解。
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技术措施费、成品保护、配合费、风险费、档案编制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运输费及一般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3、本工程建筑垃圾由承包人负责清运,清运费用(包括建筑垃圾的挖、运、上车、环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费、出渣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增值税计费法由招标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6、投标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装投标文件袋中进行密封,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黔江污水处理厂处。
四、比选办法
1、评审人员的组成
在提交项目申请时组建评审小组,人员从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黔江污水处理厂评标小组中选取,人数为三人。
2、比选程序
2.1招采科室 先向与会人员宣布评标办法。
2.2内控办监督人员向与会人员示意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及完好性。
2.3评审人员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3.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