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地罐容积标定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ZZ-FW-2025013-1)
1、询比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青海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地罐容积标定项目(第二次),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现委托青海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询比采购事宜。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采购项目简介
2.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地罐容积标定项目(第二次)
2.2采购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
2.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项目地点:青海石油分公司所属加油站
3、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1采购范围:选取第一名为成交单位。以容积法标定加油站地罐容积,出具容积表。
3.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3控制价:标定单罐最高金额:2250元,标定数量:44个,合计最高金额:99000元,费用包含出具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电子版、纸质版容积表。如标定完成后一个月内存在结果超差的地罐,中标人需重新标定至合格,重新标定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检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身份证。计量设备校准/检定证书、检定人员从业资格证(计量证、低压电工作业证、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等)、设备设施防爆证明、劳动保护用品质检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时间,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3信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经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查询截图。(投标截止前10日内)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5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6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04月19日至2025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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