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酉阳污水处理厂数字化档案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本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酉阳污水处理厂数字化档案服务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酉阳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为了提高管理效率、保护档案原件、提升检索效率和信息共享等,按照相关档案规范和标准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酉阳污水处理厂工程、文书等档案进行清理、分类、排序、档案数字化等服务。
2、比选范围: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酉阳污水处理厂数字化档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完成本项目数字化档案服务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和专业人员的能力,档案整理效果须满足国家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重庆市相关档案要求;所有人员对档案内容保密,不得谈论或口头告知他人,不得随意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等,且在中标后与比选人签订保密协议,若有违反,愿意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提供承诺书)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并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鲜章。
3.5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1月-2025年3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加盖投标人鲜章,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6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2年 4月 1日至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 年 4月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2年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须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并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8 投标人须提供从2020年 4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总额1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业绩对应的合同复印件)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技术要求: 详见服务要求
5、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6、供货地点: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酉阳污水处理厂
7、质量要求:档案整理效果须满足国家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重庆市相关档案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8、本次比选最高限价:取费比率100%。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投标人自行对比选文件文件服务要求中【服务清单内容及限价】的限价单价(以本项目限价单价为100%计)进行取费比率报价,本项目暂定总费用2.99万元。(注:结算时以【服务清单内容及限价】中每项的限价单价乘以投标人所报取费比率作为投标单价结算。)在投标报价中,取费比率超过100%及填写金额报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注:投标人填写取费比率,如取费比率为80%,则填写80;如取费比率为80.5%,则在填写80.5,最多保留1位小数。
投标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装投标文件袋中进行密封,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酉阳污水处理厂生技管网科。未按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
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须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并提供低价风险担保,如不按要求进行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9、本项目采用固定清单单价包干,以市场价为计价方式,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档案数字化服务费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税金、保险费、工具、软件费用、管理费、风险、利润等完整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内容所发生及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和(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投标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
10、乙方档案数字化服务质量满足国家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重庆市相关档案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且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付款资料后根据服务完成情况一次性结算。
11、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及资质
(4)响应文件(满足服务要求)
(5)投标报价组成部分
(6)业绩
(7)其他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8)其他资料(如有)
1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12.1、评审人员的组成
在提交项目申请时组建评审小组,人员从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酉阳污水处理厂评标小组中选取,人数为三人。
12.2、比选程序
12.2.1招采部门(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酉阳污水处理厂)先向与会人员宣布评标办法。
12.2.2内控办监督人员向与会人员示意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及完好性。
12.2.3评审人员按照《比选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12.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3.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12.3.2由评审人员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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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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