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配餐公司深惠地区食堂饮料采购专有协议(标段一海上食堂)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配餐公司深惠地区食堂饮料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配餐公司深惠地区食堂饮料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配餐服务分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采办方式选择配餐公司配餐公司深惠地区陆地及海上食堂饮料物资供应商。计划签订年度采购协议,以订单方式采办,资金来源已落实。主要采购内容为:深惠地区食堂饮料,153项产品。要求供应商具备提供合格货物和相关服务的能力。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兼投兼中,分别签订 1 主 +1 备合同,合同形式为年度费率合同。合同期 3 年,合同执行 阶段按照“1+1+1”模式执行,即合同届满 1 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 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 1 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本标段为标段一海上食堂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配餐公司深惠地区食堂饮料采购专有协议(标段一海上食堂)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6306/01
发标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采购频次高。基本上需要每天配送,包含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每次供应商收到订单后48小时内将物资送到指定的地点,具体以“订单”要求时间为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数量
153项,本次公开招标所提供数量为3年暂估工作量,仅作为投标总价核算,非实际采购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总公司与分支机构的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格条件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的“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食品经营许可证可在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社会公众查询)网站查询,查询地址https://spjyxk. gsxt. gov.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仅销售食用农产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本招标包含食用农产品和预包装食品之外的其它食品,投标人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仅提供食品备案凭证无效。 3.3 业绩条件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中包含以上两个时间,以最晚的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 个预包装类食品的供货业绩合同,预包装类食品结算累计金额不低于300 万元。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相关资料原件备查。(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①业绩合同和②基于该业绩合同预包装类食品累计供货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到货验收材料或业绩发票明细表。(提示:以上 2 项资料,缺少任何 1 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期限、合同产品清单等内容; B、投标人如提供到货验收材料,需提供结算明细表,预包装类食品累计金额以结算明细表金额为准。投标人如提供业绩发票明细表,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业绩发票明细表”格式提供,不需要提供发票图片及明细。合同已结算金额以业绩发票明细表合计金额为准,投标人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信息准确性并为准确性负责。(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满足以上条款约定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4)评标环节或中标候选人现场考察环节或中标人申请中国海油供应商名录准入前,招标人将检查投标人本次投标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包括业绩合同原件、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投标人不提供以上原件或者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具备中标资格。检查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3.4 财务条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且三年平均净利润为正。证明材料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时起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至 2025年05月1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配餐公司深惠地区食堂饮料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配餐公司深惠地区食堂饮料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配餐服务分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采办方式选择配餐公司配餐公司深惠地区陆地及海上食堂饮料物资供应商。计划签订年度采购协议,以订单方式采办,资金来源已落实。主要采购内容为:深惠地区食堂饮料,153项产品。要求供应商具备提供合格货物和相关服务的能力。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兼投兼中,分别签订 1 主 +1 备合同,合同形式为年度费率合同。合同期 3 年,合同执行 阶段按照“1+1+1”模式执行,即合同届满 1 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 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 1 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本标段为标段一海上食堂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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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配餐公司深惠地区食堂饮料采购专有协议(标段一海上食堂)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6306/01
发标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采购频次高。基本上需要每天配送,包含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每次供应商收到订单后48小时内将物资送到指定的地点,具体以“订单”要求时间为准,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数量
153项,本次公开招标所提供数量为3年暂估工作量,仅作为投标总价核算,非实际采购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总公司与分支机构的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格条件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的“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食品经营许可证可在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社会公众查询)网站查询,查询地址https://spjyxk. gsxt. gov.c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仅销售食用农产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本招标包含食用农产品和预包装食品之外的其它食品,投标人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仅提供食品备案凭证无效。 3.3 业绩条件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在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中包含以上两个时间,以最晚的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 个预包装类食品的供货业绩合同,预包装类食品结算累计金额不低于300 万元。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相关资料原件备查。(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①业绩合同和②基于该业绩合同预包装类食品累计供货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到货验收材料或业绩发票明细表。(提示:以上 2 项资料,缺少任何 1 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期限、合同产品清单等内容; B、投标人如提供到货验收材料,需提供结算明细表,预包装类食品累计金额以结算明细表金额为准。投标人如提供业绩发票明细表,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业绩发票明细表”格式提供,不需要提供发票图片及明细。合同已结算金额以业绩发票明细表合计金额为准,投标人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信息准确性并为准确性负责。(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满足以上条款约定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4)评标环节或中标候选人现场考察环节或中标人申请中国海油供应商名录准入前,招标人将检查投标人本次投标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包括业绩合同原件、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投标人不提供以上原件或者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具备中标资格。检查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3.4 财务条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且三年平均净利润为正。证明材料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时起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至 2025年05月1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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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