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公司-晋西分公司、新项目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联公司-晋西分公司、新项目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中联公司-晋西分公司、新项目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为满足晋西分公司、新项目部现场生产需求,要求提供的车辆为全新车辆,并提供车辆驾驶司机。
项目所在地
山西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联公司-晋西分公司、新项目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6197/01
发标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主要技术规格
1、普拉多十一辆;车型:2024款悍野WX版;品牌要求:丰田;配置:排量2.4T及以上,带天窗、车身颜色白色、皮座椅、汽油款;驱动形式:四驱;2、长城坦克500二十一辆;品牌要求:长城;车型:2023款3.0T造境型;配置:排量3.0T,V6双涡轮增压发动机,带天窗、白色、皮座椅、汽油款;驱动形式:四驱;3、长城坦克300十一辆;车型:2025款 2.0T 征服者;品牌要求:长城;配置:排量2.0T,带天窗、白色、皮座椅、汽油款;驱动形式:四驱。以上车型必须符合国家国六排放标准的要求,车辆需为太原当地牌照;全新车辆,要求行驶证上车辆所有人与投标人一致,并提供材料包括行驶证、年度检验证明、保险证明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之日起 36个月,预计 2025年6月 20日至 2028年 6月 19日(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采用1+1+1模式,即每一合同年年末,甲方对乙方当年度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如评价合格,继续执行下一年度合同,如评价不合格,终止执行下一年度合同。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租赁丰田普拉多十一辆、坦克500二十一辆、坦克300十一辆;提供车辆管理、车辆租赁、车辆维保、车辆用油、司机驾驶服务、车辆日常消耗等服务。双方签订车辆租赁服务合同,合同中的车辆服务费用包含车辆租金、司机工资、司机社保、司机统一集体住宿费,增值税、管理税、洗车费、行车记录仪购置、GPS安装费、拍照证件办理、车辆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费、年检、保险、车船使用税、各类证件的更换及车辆日常保养、年审等与之相关一切费用。甲方负责司机上班期间的餐饮伙食安排(餐饮标准按照甲方标准执行),司机随甲方人员出差产生的差旅食宿费(差旅产生的伙食补助标准以及住宿标准按甲方标准执行)由乙方垫付,双方按季度核定结算,核定费用为不含税价,乙方按甲方核定的金额加税费开具发票并提供付款申请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给乙方。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客运)及《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车辆租赁服务验收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或结算)金额不低于800万人民币。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合同名称、服务内容(须体现车辆租赁服务)、合同(或结算)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人员车辆要求: (1)投标人车辆配置能力:投标人具备出厂时间在 2020年之后的普拉多车型车辆 6辆,出厂时间在 2020年之后的长城坦克 500车型车辆 10辆,出厂时间在 2020年之后的长城坦克 300车型车辆 7辆,提供材料包括行驶证、年度检验证明、保险证明,行驶证上车辆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投标人司机配置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司机23名及以上,驾龄3年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需提供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并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和2024年或2025年的体检报告。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适用此项要求。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至 2025年05月1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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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项目名称
中联公司-晋西分公司、新项目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
中联公司-晋西分公司、新项目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为满足晋西分公司、新项目部现场生产需求,要求提供的车辆为全新车辆,并提供车辆驾驶司机。
项目所在地
山西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联公司-晋西分公司、新项目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6197/01
发标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主要技术规格
1、普拉多十一辆;车型:2024款悍野WX版;品牌要求:丰田;配置:排量2.4T及以上,带天窗、车身颜色白色、皮座椅、汽油款;驱动形式:四驱;2、长城坦克500二十一辆;品牌要求:长城;车型:2023款3.0T造境型;配置:排量3.0T,V6双涡轮增压发动机,带天窗、白色、皮座椅、汽油款;驱动形式:四驱;3、长城坦克300十一辆;车型:2025款 2.0T 征服者;品牌要求:长城;配置:排量2.0T,带天窗、白色、皮座椅、汽油款;驱动形式:四驱。以上车型必须符合国家国六排放标准的要求,车辆需为太原当地牌照;全新车辆,要求行驶证上车辆所有人与投标人一致,并提供材料包括行驶证、年度检验证明、保险证明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之日起 36个月,预计 2025年6月 20日至 2028年 6月 19日(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采用1+1+1模式,即每一合同年年末,甲方对乙方当年度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如评价合格,继续执行下一年度合同,如评价不合格,终止执行下一年度合同。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租赁丰田普拉多十一辆、坦克500二十一辆、坦克300十一辆;提供车辆管理、车辆租赁、车辆维保、车辆用油、司机驾驶服务、车辆日常消耗等服务。双方签订车辆租赁服务合同,合同中的车辆服务费用包含车辆租金、司机工资、司机社保、司机统一集体住宿费,增值税、管理税、洗车费、行车记录仪购置、GPS安装费、拍照证件办理、车辆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费、年检、保险、车船使用税、各类证件的更换及车辆日常保养、年审等与之相关一切费用。甲方负责司机上班期间的餐饮伙食安排(餐饮标准按照甲方标准执行),司机随甲方人员出差产生的差旅食宿费(差旅产生的伙食补助标准以及住宿标准按甲方标准执行)由乙方垫付,双方按季度核定结算,核定费用为不含税价,乙方按甲方核定的金额加税费开具发票并提供付款申请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给乙方。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客运)及《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车辆租赁服务验收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或结算)金额不低于800万人民币。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合同名称、服务内容(须体现车辆租赁服务)、合同(或结算)金额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人员车辆要求: (1)投标人车辆配置能力:投标人具备出厂时间在 2020年之后的普拉多车型车辆 6辆,出厂时间在 2020年之后的长城坦克 500车型车辆 10辆,出厂时间在 2020年之后的长城坦克 300车型车辆 7辆,提供材料包括行驶证、年度检验证明、保险证明,行驶证上车辆所有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投标人司机配置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司机23名及以上,驾龄3年以上,年龄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需提供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并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和2024年或2025年的体检报告。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适用此项要求。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至 2025年05月1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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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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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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