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石化运行八部高碳醇残液回收光电分析仪采购-202501-电仪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惠州石化运行八部高碳醇残液回收光电分析仪采购-202501-电仪
工程项目名称
惠州石化运行八部高碳醇残液回收光电分析仪采购-202501-电仪
项目概况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高碳醇装置残液回收科研项目在线光电检测仪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见招标文件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惠州石化运行八部高碳醇残液回收光电分析仪采购-202501-电仪 标段
标段(包)编号
SHSCYC14713SH/01
发标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主要技术规格
光电分析仪,用于缩合产物PBA、IPBA、2-PH 产品在线检测,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10周
交货数量
2台
招标范围
见招标文件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4)投标人为国内制造商不得使用代理商参与投标。国外制造商可使用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应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在本采办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书。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此内容需要信息公开):投标方须提供2022.12.31前,投标光电检测仪型号(或升级型号)高碳醇工业装置至少有1个项目使用业绩,并提供用户使用验收证明。提供虚假业绩的一律作废标处理。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2)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针对本次业绩要求相对应的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测量介质、技术要求/规格技术要求/规格及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提供的订单需满足前述业绩的要求)。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及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事业单位无需提供)3.4投标人需提供仪器制造商ISO9000认证、中国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至 2025年05月2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下载。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如未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10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项目名称
惠州石化运行八部高碳醇残液回收光电分析仪采购-202501-电仪
工程项目名称
惠州石化运行八部高碳醇残液回收光电分析仪采购-202501-电仪
项目概况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高碳醇装置残液回收科研项目在线光电检测仪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见招标文件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惠州石化运行八部高碳醇残液回收光电分析仪采购-202501-电仪 标段
标段(包)编号
SHSCYC14713SH/01
发标日期
2025年05月22日
主要技术规格
光电分析仪,用于缩合产物PBA、IPBA、2-PH 产品在线检测,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10周
交货数量
2台
招标范围
见招标文件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4)投标人为国内制造商不得使用代理商参与投标。国外制造商可使用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应取得所投产品制造商在本采办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书。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此内容需要信息公开):投标方须提供2022.12.31前,投标光电检测仪型号(或升级型号)高碳醇工业装置至少有1个项目使用业绩,并提供用户使用验收证明。提供虚假业绩的一律作废标处理。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2)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针对本次业绩要求相对应的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测量介质、技术要求/规格技术要求/规格及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提供的订单需满足前述业绩的要求)。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及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事业单位无需提供)3.4投标人需提供仪器制造商ISO9000认证、中国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5月22日 至 2025年05月2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下载。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下载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如未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12日 10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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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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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