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共享服务分公司-三级专有协议-5年-企业宣传文创相关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共享服务分公司-三级专有协议-5年-企业宣传文创相关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共享服务分公司-三级专有协议-5年-企业宣传文创相关服务
项目概况
甲方将模型制作等企业宣传文创相关服务所需的建模设计方案、效果图制作、加工制作、运输箱制作、交货等相关工作委托给乙方,乙方完成制作交付成果。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共享服务分公司-三级专有协议-5年-企业宣传文创相关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5-HGCBGXZX-ZX-GCFW-C08-0558/01
发标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60个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甲方将模型制作等企业宣传文创相关服务所需的建模设计方案、效果图制作、加工制作、运输箱制作、交货等相关工作委托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交付成果。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两个服务验收业绩,其中①宣传模型制作服务验收业绩至少1个,②沙盘制作服务验收业绩至少1个,且每个业绩均满足对应的结算累计金额应不低于50万人民币(含税)且至少包含制作、运输的技术要求,业绩①和业绩②不能为同一个合同且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同时包含宣传模型制作和沙盘制作两个内容,要求该业绩中宣传模型制作或者沙盘制作单独服务内容的结算金额不低于50万人民币(含税),无法通过业绩合同条款及完工材料有效划分宣传模型或者沙盘结算金额的情况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甲方签署的验收合格证明或甲方签署的结算证明,验收合格证明或甲方签署的结算证明需体现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人民币(含税)金额;或提供合同所对应的有效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人民币(含税)。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原件备查。 3.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如2024暂未完成,请提供2021-2023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并提供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5 其他:信息公开: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在开标环节,投标人应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中补充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至 2025年08月0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共享服务分公司-三级专有协议-5年-企业宣传文创相关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共享服务分公司-三级专有协议-5年-企业宣传文创相关服务
项目概况
甲方将模型制作等企业宣传文创相关服务所需的建模设计方案、效果图制作、加工制作、运输箱制作、交货等相关工作委托给乙方,乙方完成制作交付成果。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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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共享服务分公司-三级专有协议-5年-企业宣传文创相关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025-HGCBGXZX-ZX-GCFW-C08-0558/01
发标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60个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甲方将模型制作等企业宣传文创相关服务所需的建模设计方案、效果图制作、加工制作、运输箱制作、交货等相关工作委托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交付成果。
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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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两个服务验收业绩,其中①宣传模型制作服务验收业绩至少1个,②沙盘制作服务验收业绩至少1个,且每个业绩均满足对应的结算累计金额应不低于50万人民币(含税)且至少包含制作、运输的技术要求,业绩①和业绩②不能为同一个合同且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同时包含宣传模型制作和沙盘制作两个内容,要求该业绩中宣传模型制作或者沙盘制作单独服务内容的结算金额不低于50万人民币(含税),无法通过业绩合同条款及完工材料有效划分宣传模型或者沙盘结算金额的情况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甲方签署的验收合格证明或甲方签署的结算证明,验收合格证明或甲方签署的结算证明需体现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人民币(含税)金额;或提供合同所对应的有效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50万人民币(含税)。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原件备查。 3.3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如2024暂未完成,请提供2021-2023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并提供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5 其他:信息公开: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在开标环节,投标人应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中补充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至 2025年08月0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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