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通航环境提升船组租赁(辽宁、天津、河北、山东地区)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通航环境提升船组租赁(辽宁、天津、河北、山东地区)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通航环境提升船组租赁(辽宁、天津、河北、山东地区)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主要用于辽宁、天津、河北、山东地区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项目以及基建性疏浚项目,按照合同、每次订单委托要求,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证件齐全、人员匹配、性能完好的挖泥船组作业服务。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通航环境提升船组租赁(辽宁、天津、河北、山东地区)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7647/01
发标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主要技术规格
1)投标人按照服务要求提供施工船组。2)投标人负责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航行警(通)告、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等证件及办理过程中相关协调。(3)投标人负责支付船舶作业产生的海洋垃圾倾倒费用并与政府指定的专业回收单位签订合同等。(详见技术要求书)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贰年,采用1+1模式,合同执行满一年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条款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1)投标人按照服务要求提供施工船组。2)投标人负责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航行警(通)告、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等证件及办理过程中相关协调。(3)投标人负责支付船舶作业产生的海洋垃圾倾倒费用并与政府指定的专业回收单位签订合同等。(详见技术要求书)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船舶服务或船舶租赁验收业绩(船舶租赁合同须体现船舶作业服务内容)。(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3.3关键船舶要求:自航耙吸式挖泥,船舱容5000m3-9000m3。 船舶所有权及管理证书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若投标人是投标船舶的所有权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船舶的:1)船舶所有权证书以证明为自有船舶,当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公司共有性质,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共有情况”所列内容为准,如船舶存在共有情况,投标人公司持有股份应不低于51%;2)提供有效的SM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3)提供有效的DO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 (2)若投标人为投标船舶的光船租赁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船舶的:1)与船舶所有权人的“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光船租赁期限”的有效期应覆盖与招标人后续签订租船协议的有效期(起始时间从投标截止日开始算起);2)提供有效的SM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3)提供有效的DO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3)若投标人为投标船舶的租赁人,投标人应提供:1)与船舶所有权人签署的有效期内船舶租赁合同(备注:如为非船舶运营公司的自有船舶,还需要提供船东给船舶运营公司的授权),“船舶租赁合同期限”的有效期应覆盖与招标人后续签订租船协议的有效期(起始时间从投标截止日开始算起);2)提供有效的所投船舶的SM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3)提供有效的DO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 投标人提供的SMC、DOC证书,应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查询核实(DOC证书查询网址为: https://www.msa.gov.cn/page/shipCert.do?action=shipCompanyCert;SMC证书查询网址为: https://www.msa.gov.cn/page/shipCert.do?action=shipSMC)。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至 2025年08月12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通航环境提升船组租赁(辽宁、天津、河北、山东地区)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通航环境提升船组租赁(辽宁、天津、河北、山东地区)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主要用于辽宁、天津、河北、山东地区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及运维技术服务项目以及基建性疏浚项目,按照合同、每次订单委托要求,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证件齐全、人员匹配、性能完好的挖泥船组作业服务。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清洁能源公司通航环境提升船组租赁(辽宁、天津、河北、山东地区)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7647/01
发标日期
2025年08月07日
主要技术规格
1)投标人按照服务要求提供施工船组。2)投标人负责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航行警(通)告、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等证件及办理过程中相关协调。(3)投标人负责支付船舶作业产生的海洋垃圾倾倒费用并与政府指定的专业回收单位签订合同等。(详见技术要求书)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贰年,采用1+1模式,合同执行满一年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条款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1)投标人按照服务要求提供施工船组。2)投标人负责办理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航行警(通)告、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等证件及办理过程中相关协调。(3)投标人负责支付船舶作业产生的海洋垃圾倾倒费用并与政府指定的专业回收单位签订合同等。(详见技术要求书)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船舶服务或船舶租赁验收业绩(船舶租赁合同须体现船舶作业服务内容)。(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3.3关键船舶要求:自航耙吸式挖泥,船舱容5000m3-9000m3。 船舶所有权及管理证书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若投标人是投标船舶的所有权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船舶的:1)船舶所有权证书以证明为自有船舶,当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公司共有性质,以《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中“船舶共有情况”所列内容为准,如船舶存在共有情况,投标人公司持有股份应不低于51%;2)提供有效的SM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3)提供有效的DO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 (2)若投标人为投标船舶的光船租赁人,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船舶的:1)与船舶所有权人的“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光船租赁期限”的有效期应覆盖与招标人后续签订租船协议的有效期(起始时间从投标截止日开始算起);2)提供有效的SM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3)提供有效的DO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3)若投标人为投标船舶的租赁人,投标人应提供:1)与船舶所有权人签署的有效期内船舶租赁合同(备注:如为非船舶运营公司的自有船舶,还需要提供船东给船舶运营公司的授权),“船舶租赁合同期限”的有效期应覆盖与招标人后续签订租船协议的有效期(起始时间从投标截止日开始算起);2)提供有效的所投船舶的SM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3)提供有效的DOC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的要求不纳入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管控的船舶除外),DOC证书公司的名称需与船舶SMC证书中管理公司名称保持一致。 投标人提供的SMC、DOC证书,应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查询核实(DOC证书查询网址为: https://www.msa.gov.cn/page/shipCert.do?action=shipCompanyCert;SMC证书查询网址为: https://www.msa.gov.cn/page/shipCert.do?action=shipSMC)。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至 2025年08月12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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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