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宣传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宣传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已经立项,项目预算资金已经获得批复,根据相关程序,此项目采购拟通过询比的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要求的响应人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宣传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QGCYJY-25-15YC
2.3采购内容:
服务期内需完成以下工作:
(1)围绕采购人年度战略任务与工作重点,协助制定年度宣传重点任务,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策划。
(2)协助制作新媒体稿件,包括但不限于视频、海报、漫画、H5 等适合在移动端展示的内容。
(3)协助开展大型采访报道活动、宣传片、专题片制作等服务。
(4)根据采购人及上级单位工作安排协助完成其他宣传任务。
2.4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响应人资格条件(参加此次谈判的响应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1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2)授权代表参加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响应人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如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则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日期为准)
3.3信誉要求:
(1)响应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受托人、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响应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谈判截止时间前,由代理机构在谈判前查询打印】
(2)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由代理机构在谈判前查询打印】
(3)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4)响应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5)响应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受托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采购人发布的行贿行为响应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响应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响应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询比项目的,将拒绝其响应。【响应人提供承诺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由代理机构在谈判前查询打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选后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以上第(1)、(2)、(6)条查询,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查询结果为准。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 9月16日至2025年 9月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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