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网络单元安全定级备案评估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网络单元安全定级备案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B-14-04D-2025-D-A24311),采购人为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项目预算 (元,不含增值税) | |
1 | 天翼支付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网络单元安全定级备案评估服务项目 | 上海 | 990,566.04 | ||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1)完成《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开展2025 年信息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函》(工网安函〔2025〕331 号)、《中国电信〔2022〕366 号中国电信网络安全定级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准解读和培训工作;
(2)完成25 套系统的网络单元定级工作,每个系统输出一份《网络单元定级报告》;
(3)完成25 套系统的网络单元符合性测评工作,每个系统输出一份《网络单元符合性评测报告》;
(4)完成25 套系统的网络单元风险评估工作,每个系统输出一份《网络单元风险评估报告》;
(5)完成25 套系统上报工信部定级备案网站工作,顺利通过工信部审批;
(6)完成25 套系统的风险问题复测工作,且复测工作不计次数,要求直至风险问题全部修复完成为止。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响应供应商响应总报价(不含增值税)或经修正后的响应总报价(不含增值税)超过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或任意一项响应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或经修正后的响应单价(不含增值税)超过对应最高响应单价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990,566.04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39,622.64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资质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如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注册资金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如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基本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的网页截图);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
如未提供,评审委员会有权以在上述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风险评估一级及以上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https://www.cace.org.cn/Index/Index)《关于公布获得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单位名单的通知》网页截图,如未提供,评审委员会有权以在上述途径自行查询的最新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2.1.2业绩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通信网络安全定级备案或网络单元安全定级备案评估服务类】的相关项目经验,要求2022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因使用电子印章,未在合同正文体现签约日期的,可附签章信息截图等其他材料证明签约日期(非合同有效期)。(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响应供应商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2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8)在最近三年(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单位或公司高管被判处刑事处罚,且情节严重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1)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2)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 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其他要求:
(1)提供并按要求填写《响应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得串通响应,不得出现不同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项目报名IP地址/openid一致或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3)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请响应供应商于2025年09月16日08时30分至2025年09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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