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2021-2023年办公设备维保服务及设备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可前来参加比选。
1、比选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2021-2023年办公设备维保服务及设备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项目地点:广安市
1.3比选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2021-2023年办公设备维保服务及设备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具体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和报价书),比选结果适用范围解释权归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所有。
1.4采购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5项目规模:预估含税总金额30万元。实际规模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具体情况为准。
1.6中选原则: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价格分高者优先,价格分相等服务分高者优先。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确定综合排名第1名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2、资格审查方式和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参选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2.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参选)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比选)项目投标(参选);
2.4参选人需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若是分公司的可提供上级管理公司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若参选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成立时间起相应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
2.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3.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至 2021年1月19日,上午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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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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