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9940160

河源铁塔2026年第一批运拓业务集中资格预审项目公告

2026-04-11 10:45:0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河源铁塔2026年第一批运拓业务集中资格预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    

2.1  集中资格预审编号:【04-04-04H-2026-D-F-D07926】。

2.2  项目概况:河源铁塔2026年第一批运拓业务集中资格预审项目】施工集中资格预审。

2.3  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河源市】

2.4  项目性质:施工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有效期至2026年05月31日】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预估项目规模:

第1类:采购内容为5G专网基础设施、通信机房/配套、房企室分(不含单项工程投资额300万元以上室分项目)、管道杆路、综合传输、室分共享维护服务、通信设施代建与迁改整治、电价包干(投资类)、塔类共享维护服务类、网络优化类、校园业务(施工部分)、WIFI覆盖(施工部分);预估期限内规模项目数量10个。

第2类:采购内容为三线整治、管线迁改;预估期限内规模项目数量10个。

第3类:采购内容为校园业务(服务部分)、WIFI覆盖(服务部分);预估期限内规模项目数量3个。

第4类:采购内容为环评服务类;预估期限内规模项目数量2个。

第5类:采购内容为物业代办、社会资源整合、电价包干(成本类);预估期限内规模项目数量2个。

2.7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9  划分5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1

标包1

5G专网基础设施、通信机房/配套、房企室分(不含单项工程投资额300万元以上室分项目)、管道杆路、综合传输、室分共享维护服务、通信设施代建与迁改整治、电价包干(投资类)、塔类共享维护服务类、网络优化类、校园业务(施工部分)、WIFI覆盖(施工部分)

2

标包2

三线整治、管线迁改

3

标包3

校园业务(服务部分)、WIFI覆盖(服务部分)

4

标包4

环评服务类

5

标包5

物业代办、社会资源整合、电价包干(成本类)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包1:

(1)依法设立: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申请人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若申请人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4)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申请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进行核验企业资质证书,对于存在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如申请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申请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未更新状态的,申请人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印章)的,对应资质予以认可;否则对应资质不予认可。

(3)行政许可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4)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自2023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通信施工类)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5)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要求:

①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10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在申请人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

②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

③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6)施工人员要求:

申请人须承诺配备的施工人员中至少3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2)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3)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注:在具体单项项目候选人公示结束日后7个日历日内(候选人公示结束日的次日为第一日)是施工人员报备核验期。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施工人员清单。社保缴纳单位为申请人或其分公司。如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施工人员清单,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根据2025年7月18日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应急〔2025〕59号),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从业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时,不用重复考取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服务承诺函》。

(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河源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8)其他要求: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2)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标包2:

(1)依法设立: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申请人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若申请人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和延续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4)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申请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进行核验企业资质证书,对于存在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如申请人已按要求完成整改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申请人注册地省级一体化平台”未更新状态的,申请人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对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须加盖印章)的,对应资质予以认可;否则对应资质不予认可。

(3)行政许可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4)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自2023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线路整治类或线路迁改类)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5)三类安管人员要求

如申请人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须提供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须提供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要求:

①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25年10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3个月在申请人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

②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电子证书或扫描件。

③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

(6)施工人员要求:

申请人须承诺配备的施工人员中至少3人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2)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3)至少1人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授权单位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注:在具体单项项目候选人公示结束日后7个日历日内(候选人公示结束日的次日为第一日)是施工人员报备核验期。申请人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施工人员清单。社保缴纳单位为申请人或其分公司。如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施工人员清单,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根据2025年7月18日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应急〔2025〕59号),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从业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时,不用重复考取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服务承诺函》。

(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河源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8)其他要求: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2)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标包3:

(1)依法设立: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申请人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自2023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校园业务服务或WiFi覆盖服务类)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3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河源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4)其他要求: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2)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标包4:

(1)依法设立: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申请人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检测范围须包含电场强度(场强)或功率密度,检测标准依据《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HJ972-2018)、《5G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HJ1151-2020)。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有效的CMA证书及附表扫描件。

(3)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自2023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环评服务类)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3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河源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5)其他要求: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2)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标包5:

(1)依法设立: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申请人如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自2023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标包5采购内容内的任意一种同类业绩)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框架合同无金额可不提供)、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2023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或河源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4)其他要求: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2)申请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3)申请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证明材料要求:申请人须提供《承诺函》。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

4.1  集中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即可通过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从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至2026年5月31日。后续,本地市运拓项目(需在资格有效期内启动)均可应用该资格预审结果。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若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该项目(或对应标包)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申请人少于3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该项目(或对应标包)集中资格预审;该项目(或对应标包)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该项目(或对应标包)集中资格预审;该项目(或对应标包)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申请人少于3家时,采购人重新组织该项目(或对应标包)集中资格预审。。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电子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集中资格预审文件,具体如下:

5.1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4月10日17时00分至2026年04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下一篇: 暂无
上一篇:

浚县长丰小学学生校服代采项目成交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版

  • 分享到
打赏
温馨提示
• 
建议您通过拨打网站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投标流程,并咨询阅读河源铁塔2026年第一批运拓业务集中资格预审项目公告内容,谨防上当受骗。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