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加压吸收吸附装置等3项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加压吸收吸附装置等3项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加压吸收吸附装置等3项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为满足项目生产需要,缩短设备采购周期,我公司现需对油气回收治理设备(加压吸收吸附装置等3项)进行采购。此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2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的方式。即本合同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谈判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加压吸收吸附装置等3项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6-CNCCC-HW-GK-1392/01
发标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主要技术规格
加压吸收吸附装置400Nm3/h油气最高浓度900g/m3,常压吸附吸收装置350Nm3/h油气浓度40~50g/m3,船岸安全装置400Nm3/h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买方下达订单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
交货数量
5件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体系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认证证书正在换证阶段或已取证暂未录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需提供由换证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正在办理换证业务,且证明已经认证通过的说明。】3.2 投标人属性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集成型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制造商无直销模式,且投标人为制造商同一集团负责销售投标所投产品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母公司(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或其上级单位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时提供:制造商或集成型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①厂房或土地证明:若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自有厂房或土地提供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租赁厂房提供有效期内的厂房租赁合同,若租赁土地提供有效期内的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需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②设备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自有的用于生产的生产设备。投标时提供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合同,或者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以上两项资料都需提供,否则视为资格要求不合格。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3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个合同的吸附吸收或加压吸收吸附油气回收装置的供货业绩。(2)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合同技术正文或合同技术附件、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至 2026年05月0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平台(平台)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加压吸收吸附装置等3项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加压吸收吸附装置等3项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为满足项目生产需要,缩短设备采购周期,我公司现需对油气回收治理设备(加压吸收吸附装置等3项)进行采购。此采购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2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的方式。即本合同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谈判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公司加压吸收吸附装置等3项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6-CNCCC-HW-GK-1392/01
发标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主要技术规格
加压吸收吸附装置400Nm3/h油气最高浓度900g/m3,常压吸附吸收装置350Nm3/h油气浓度40~50g/m3,船岸安全装置400Nm3/h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买方下达订单之日起50个自然日内。
交货数量
5件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和签订合同),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体系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认证证书正在换证阶段或已取证暂未录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需提供由换证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正在办理换证业务,且证明已经认证通过的说明。】3.2 投标人属性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集成型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制造商无直销模式,且投标人为制造商同一集团负责销售投标所投产品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母公司(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或其上级单位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则视投标人为制造商。投标人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时提供:制造商或集成型制造商证明相关材料:①厂房或土地证明:若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自有厂房或土地提供厂房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若租赁厂房提供有效期内的厂房租赁合同,若租赁土地提供有效期内的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需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②设备证明: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自有的用于生产的生产设备。投标时提供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合同,或者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以上两项资料都需提供,否则视为资格要求不合格。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3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个合同的吸附吸收或加压吸收吸附油气回收装置的供货业绩。(2)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合同技术正文或合同技术附件、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无固定总价协议,除提供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6年04月30日 至 2026年05月0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平台(平台)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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