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福州市分公司市区房屋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分公司市区房屋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TC-C-26480024
三、项目概述:福州市分公司市区房屋零星维修项目施工供应商建库。
四、招标内容:福州市分公司市区房屋零星维修项目施工供应商建库,适用于市区所有单位(部门)的单项修缮金额3千元(含)至5万元(不含)以下零星修缮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共一个包)。
(2)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各使用单位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
(五)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暂缓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资格承诺函);
(八)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响应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九)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①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②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
(十)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十一)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资格承诺函);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提供资格承诺函);
(十三)投标人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十四)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与声明》;
(十五)投标人应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报名期限:自2026年5月7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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