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溪沟泵站抽屉柜配电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灌溪沟泵站抽屉柜配电改造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
灌溪沟泵站抽屉柜于2003年投用,设备老化、发热严重、维修频繁,插件式结构散热性能衰退,无法适配150KW设备运行负荷,存在短路、起火等安全隐患,为提升供电安全与运行稳定性,本次对1#、2#、3#、4#、5# 抽屉柜实施整体配电改造。
2.2比选内容
全新设备、相关配套设施的供货及伴随服务(含原现场设备及附属设施拆除、建筑垃圾外运),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包括:原有配电柜及附属设施拆除、移至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处置;新装配电柜、母排,拆除及安装进线柜/联络柜母线槽、铜排;新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旧柜拆除、新柜安装转换期间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措施落实;供电及政府相关部门手续办理、停送电、检测验收、售后服务。
2.3采购供货清单(详见附件比选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动力柜 | 参考尺寸2000mm*1000mm*800mm | 台 | 2 | 拆除及新装尺寸以现场实际踏勘为准 |
2 | 智能型断路器 | / | 台 | 5 | 满足现场设备控制与保护要求 |
3 | 铜排 | 参考尺寸100mm*10mm | 公斤 | 378 | 按现场实际敷设长度计量,满足载流量与安全规范 |
4 | 铜排 | 参考尺寸60mm*6mm | 公斤 | 210 | 按现场实际敷设长度计量,满足载流量与安全规范 |
5 | 电力仪表 | / | 只 | 18 | 满足现场监测、计量及显示要求,与柜体配套安装 |
6 | 按钮 | / | 只 | 15 | 用于设备启停控制,与柜体、控制回路配套 |
7 | 指示灯 | / | 只 | 15 | 用于设备运行状态指示,与柜体、控制回路配套 |
2.4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
供货方按业主要求按时送达货物到现场,并按照业主要求在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及其它伴随服务。
2.5质保期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2个月为止。质保期内若因施工工艺、材料质量等非招标人问题导致设备故障,施工单位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处置,免费维修或更换相关元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发生维修整改,且更换材料或配件质保期自整改完毕并重新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2.6交货地点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涪陵污水处理厂灌溪沟泵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3.2投标人需提供从2023年5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总额超过8万元的为单一业主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3投标人必须必须满足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6年2月-2026年4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本项目供应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投标人负责的设备质量保证期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2个月为止。在此期限内,投标人应保证按业主的合理要求免费修理或更换因材料或制造不合格而有缺陷的任何设备和附件。如设备无故障运行时间短于质量保证期,则设备的更换费用也包含在承包合同总价内(验收之前的任何修理和更换均由承包人承担,且更换材料或配件质保期从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并赔偿业主由于这些缺陷导致的额外费用或损失;(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3.7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期间,必须无条件配合污水处理厂的生产运行管理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3.8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5月18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1年5月18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3年5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9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6年5月13日起可自行在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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