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基层智慧服务平台项目比选公告
1.采购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就其基层智慧服务平台项目采用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选择投标人。项目资金为专项资金,已落实,现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基层智慧服务平台项目
2.2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比选范围:本次基层智慧服务平台系统的购置、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售后服务等,详见本项目比选文件。
2.4 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5 质量保证期:项目系统验收通过之日起,提供整体不少于一年的原厂免费质保。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5 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即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检索“裁判日期”为无限定时间)截图,或提供自单位成立之日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查询结果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日期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若查询后不显示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提供满足该项要求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8日至2026年05月22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5:00-17:00时。
4.2 获取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中科大厦8楼801室)。
4.3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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