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豪洋水务石柱污水处理厂2026-2027年度办公及网络设备维护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由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豪洋水务石柱污水处理厂2026-2027年度办公及网络设备维护项目。
2.比选范围:石柱污水处理厂及所属西沱、沿溪污水处理厂电脑、安防设备、通讯设备、数码产品等办公设备的维护,包括安装、维护、计算机及更新办公设备的硬件及软件;及时处理和修复系统或设备发生的软件错误和故障。(比选内容详见附件《豪洋水务石柱污水处理厂2026-2027年度办公及网络设备维护项目设备维护清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鲜章)
3.2供应商在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为1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并盖鲜章)
3.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个月(2025年12月—2026年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4本项目供应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供应商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信誉要求
供应商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供应商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供应商”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3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止,若供应商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3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供应商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供应商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采购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2021年3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4.3)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4)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6)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4.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7严禁供应商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并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技术要求部分的设备技术要求及其技术性能。
5.服务期:12个月。
6.交货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
7.本次比选最高取费费率为100%,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文件均作废标处理,按最低价中标,全年总费用不超过2.9万元。
8.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业绩证明
(5)投标报价组成部分
(6)其他资料
9.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1评审小组将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的报价资料,当众查验开启。
9.2由评审人员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按比选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要求,如有不符合项则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客服热线: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