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家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甘肃福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纺织路街道苹果家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苹果家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苹果家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GSFY-2026-ZC009
3.预算金额:1)多层:0.6元/平方米/月,高层:1.5元/平方米/月;
2)车库:0.8元/平方米/月,小区内公共车位60元/月/辆。
4.采购需求:小区总建筑面积84653平方米,小区现有楼栋20栋,54个单元,其中小高层2栋共104户,建筑面积11998平方米;多层560户,建筑面积72655平方米;车库154间,目前业主入住610户,入住率94.7%。
小区配套建有物业用房、门卫岗亭、垃圾站、配电房、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等附属设施,共配置电梯5部。小区绿化总面积8040平方米,绿化率30%,规划机动车停车位380个(其中地上车位380个、地下车位0个),并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本项目业态为商住混合(住宅+商铺)。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本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具体详见服务要求)
5.服务期限:3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本条第2-5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上资料查询时间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至截止时间前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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