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2026-05-20 10:02:36 【 字体:大中小 】
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RQXYGG202605150051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郑州华润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RQCGXY202605150007
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8年度警示标志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和范围:1.标志桩、警示贴,采购货物名称和数量详见第四卷报价一览表,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采购人不对采购数量承诺。
2.本项目为分地点分批次采购(适用范围详见第28条),第四卷数量为预计总量,下单情况以各公司情况为准,不承诺整车运输,报价需谨慎考虑运输成本。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响应供应商资格和要求:1.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如为经销(代理)商响应,则应提供生产厂家关于同意其参与本项目的项目授权证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自行报价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业绩要求:
2023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成交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响应单位提供上述年份内累计销售金额不低于25万元的满足本次采购技术标准要求的玻璃钢警示标志或其同类产品业绩(其他无关产品业绩无效)。
注: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及满足上述要求金额的全部发票扫描件予以证明;在供或已完结合同均可,按照满足要求的发票计算业绩金额:
(1)合同扫描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范围或合同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附件页等能证明采购类别及交易双方的名称的相关材料进行证明;
(2)若提供的合同中所采购有不属于上述要求产品类型的其他品类产品,则所提供的发票中需能区分不同类型产品所对应的金额;或提供出相关的合同条款页中的价格证明资料对业绩金额进行证明,以便我单位统计业绩。
(3)为便于统计请提供合同和发票明细表格;采购人将根据有效的发票金额作为统计金额,仅提供合同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发票则为无效业绩;发票需提供发票扫描件;若发票较多,可将多张发票粘贴在A4纸上进行固定扫描,便于响应文件制作及采购人统计。
4.信用要求:
(1)响应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2)响应供应商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5.其他要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内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华润守正采购交易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请自行登录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2026-05-26 09: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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