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保、保洁、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0730-2613010341/01)招标人为 无锡凯美锡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保、保洁、食堂外包服务(服务名称)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保、保洁、食堂外包服务。
2.2 服务名称:安保、保洁、食堂外包服务。
2.3 数量: 3项(安保、保洁、食堂外包服务各1项) 。
2.4 招标文件简要需求规格:
安保、保洁、食堂外包服务,
- 负责龙山厂区24小时安保值班、秩序维护及周边巡防,巡防面积3000㎡,包括门卫安保管理、厂区内巡逻巡控与安全保卫工作、厂区消控系统和安防设施运行与维护、厂区消防器材(灭火器)的月度检查管理、厂区消控中心(监控中心)值守与管理、消防器材(灭火器)日常点巡查、交通与车辆管理、停车管理、公共类快递物资收发管理及消防与防汛等应急管理工作。
- 保洁:负责龙山厂区、梅园厂区保洁,合计4465㎡,包含走廊通道、会议室、食堂、卫生间、车棚及停车场等公共区域;需报每平方米/天维护费用,以便后续保洁面积变更,签订补充合同。
- 食堂: 负责招标人午餐和加班餐,其中,午餐100人次,工作日加班晚餐50人次,非工作日加班午餐40人次。
- 人员配备:驻厂管理人员1人,负责各项工作安排、监督及人员管理,负责落实招标方需求及管理要求;保安人员持有保安员证,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值班期间需保证一名持有消控证的安保人员在岗;厨师持有高级中餐厨师证;帮厨及保洁若干;除保安人员年龄≤50周岁外,其余人员年龄≤55周岁;投标时提供本项目涉及所有人员在区级(或以上)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明(需在有效期内)。
更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服务期:36个月,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6 服务地点:根据甲方要求(江苏省无锡市)。
2.7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投标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取得的登记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2)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书(以上资质均需在有效期内,有效期需满足履行合同的服务期,若涉及证书换新,需提供承诺书说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需包含(1)资产负债表(2)现金流量表(3)利润表(4)会计附注或审计报告正文。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主要报表。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复印件,需包含(1)资产负债表(2)现金流量表(3)利润表。
3.3 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为企业的,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现场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未列入信用中国(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①信用中国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③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现场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及法人无受贿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现场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管理机构(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黑名单),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①公司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②公司全员社保缴纳记录,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利润合理,价格符合市场行情,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供价格佐证材料,需提供承诺书说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投标时提供所有进驻安保人员的保安员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证明材料,需保证至少有一名安保人员持有消控证(投标时提供消控证复印件)。
(6)厨师持有高级中餐厨师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
(7)投标时提供本项目涉及所有进驻人员在区级(或以上)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明(需在有效期内)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 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6年5月26日09时00分至2026年6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购买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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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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