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奕境品牌直营店施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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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26 20:55
生效时间:2026-05-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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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祥智通(武汉)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成都奕境品牌直营店施工 成都奕境品牌直营店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DF26D-ZB-GC-0003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成都奕境品牌直营店施工(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紫祥智通(武汉)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第1次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紫祥智通(武汉)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成都奕境品牌直营店施工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合同估算价:/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列明证明材料为准;涉及评审现场查询内容,如评审时因技术问题等其它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查询的,由招标人在评审结束且问题恢复后组织进行补充查询,查询结果存在异常的,组织审查委员会进行评议):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在证书换领前仍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或服务能力。 3.1.1.1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 以评标时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 以评标时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以评标时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按照3.1.1.1中规定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或不满足要求的,将被否决投标。 3.1.2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 三 年(202 3 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类似 装饰装修工程 (专业)业绩且合同金额 600 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 3.1.2.1以下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或截图,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若类似业绩可以通过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进行查询的,且投标人自查数据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正确的类似业绩项目名称并附查询截图(截图应能够清晰明确的显示3.1.2规定的业绩要求)。业绩认定以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2)若通过工程所在地的省级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查询项目数据等级为D级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其中,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1)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施工方(实施人);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 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提供的合同应附带相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不低于合同额的30%),以及进款单或收款单扫描件(不低于合同额的30%),进款单或收款单扫描件应带有银行章。 6)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折扣合同等未能体现合同总金额的,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不低于3.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结算单金额不低于3.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 注:以上合同要求中涉及发票信息部分,评标时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F发票真实性进行查验。未能查询到发票信息或查询信息无法对应合同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投标,招标人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责任。 (3)其他:/ 3.1.3人员要求 3.1.3.1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 在本单位注册 ,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房建工程及其项目管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相关资料和信息要求如下: 3.1.3.1.1 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以评标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评标时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1.3.1.2 以下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项目经理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扫描件,并同时提供对应参保证明的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如查询步骤、查询链接及查询码、或二维码、或政务平台链接及账号密码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供的验真渠道和方法进行现场核验。若现场核验发现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暂时无法核验的,评标委员会可通过澄清方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1个小时)内补充提供有效的验真方式,投标人应在澄清期限内配合提供补充的验真方式。若投标人拒绝澄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3)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4)/ 3.1.3.2其他重要项目成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质量管理:具备土建质量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3)安全管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4)/ 3.1.3.2.1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以评标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评标时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1.3.2.2以下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其他重要项目成员劳动合同扫描件: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2)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其他重要项目成员3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他重要项目成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扫描件,并同时提供对应参保证明的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如查询步骤、查询链接及查询码、或二维码、或政务平台链接及账号密码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供的验真渠道和方法进行现场核验。若现场核验发现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暂时无法核验的,评标委员会可通过澄清方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1个小时)内补充提供有效的验真方式,投标人应在澄清期限内配合提供补充的验真方式。若投标人拒绝澄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4)土建质量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即2023 年-2025 年或2022年-2024年不得连续亏损(至少1年盈利),且3年的资产负债率均小于100%,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评审依据。 3.1.4.1 以下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2022年10月以前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需提供扫描件; (2)2022年10月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除提供扫描件外,还需同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的查询方法,评审时将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不能查询、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投标人成立较晚的,只评审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1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3)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4)被列入《》( http:// )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15)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 (16)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7)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18)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19)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第(12)-(17),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平台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平台网站免费注册,手机CA(标证通)可同步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在平台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手机CA(标证通)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2026年05月26日至2026年05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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