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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铁塔2020-2022年深圳地铁20号线一期公网通信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1-01-19 20:08:4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本项目为深圳铁塔2020-2022年深圳地铁20号线一期公网通信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具有提供本采购项目相应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深圳铁塔2020-2022年深圳地铁20号线一期公网通信工程电力电缆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XHTC-HW-2020-1858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范围:深圳地铁20号线一期公网通信工程电力电缆采购。(具体采购规模及详细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预算金额:189.47万元(含税)。

2.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4标包情况:不划分标包。

2.5交货期要求:在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将相应订单中全部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7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非法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选人承担违约责任。

2.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参选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采购人在需求期内未向中选人下达订单或未足额下达订单,不构成采购人违约,参选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违约责任。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广东省分公司下发包括本比选项目的最新的集采结果或其他相关要求的,本项目合同终止,按最新发布的集采结果或要求执行。

三、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纳税人资格:参选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

3.3产品认证: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产品名称为“电线电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名称含有“电缆”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要求:为查验证书真实性参选人须在参选应答文件中提供: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②《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且查询结果截图须体现网页地址栏。

3.4 业绩要求:

(1)参选人须具备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轨道交通电力电缆累计供货长度20公里(含)以上的供货业绩。

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电力电缆长度、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无法体现电缆长度的,须提供相应订单或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时间、电力电缆长度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的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参选人须具备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同类项目定义:WDZA系列电缆)合同累计金额400万元(含)以上的供货业绩。

要求:a.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无法体现金额的,须提供相应订单、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b.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订单为准。列表清单中的框架合同金额,不计入。原件备查。

c.同一合同可用于证明供货长度及供货金额。

备注:本比选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参选人本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3.5其他要求:

(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代理商的参选。若参选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或同一品牌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制造商及代理商均作否决参选处理。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5)满足以下信誉要求:1)无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无违法记录、无骗取中标记录的;3)无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无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5)近3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无重大违法行为的;6)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情形;7)无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8)无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要求:参选人须同时提供以下A、B、C三项:A、信誉承诺;B、“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页查询“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结果截图,并且查询结果截图须体现网页地址栏;C、“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并且查询结果截图须体现网页地址栏。

四、 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01月20日至2021年01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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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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