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镀槽加热采用空气能替代电加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0730-2611080537/01)招标人为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镀槽加热采用空气能替代电加热项目(设备名称)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电镀槽加热采用空气能替代电加热项目。
2.2 设备名称:电镀槽加热采用空气能替代电加热项目。
2.3 数量:1套。
2.4项目概况:电镀槽加热采用空气能替代电加热项目为了减少火灾风险,提升电镀产线本质安全,降低电能消耗。应用于表面处理厂房镀金自动线、手动镀金线、镀镉线、镀锌线、阳极化线等14条表面处理产线加热槽进行加热,代替原有电加热,实现精准控温、连续稳定运行,节能降耗。
2.5 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150天内(包括周六、周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完成整个项目交付、安装、调试、运行及使用培训等。
2.6 交货地点: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许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2)本次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财务要求:不作要求。
3.3 业绩要求:不作要求。
3.4 信誉要求:(1)投标人为企业的,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现场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为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未列入信用中国(通过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未提供的则以评标现场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无。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按照本公告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6年6月1日公告发出时起至2026年6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购买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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