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搬迁改造
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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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8 22:44
生效时间:2026-06-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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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 设备搬迁改造 设备搬迁改造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DF26D-ZB-HW-00268-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设备搬迁改造(项目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第1次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数量:1项 交货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十堰铸造分公司指定地点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将3台卧式加工中心(共需4台,其中一台在已投项目中实施搬迁)、9台立式加工中心(其中4台搬迁至底盘防护线,剩余5台搬迁至DDi16缸盖线)、2台铣床整体搬迁至机加阵地指定闲置场地。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交货期:*搬迁至底盘防护线的4台立加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其余项目于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付 最高投标限价:无。 货款结算办法:*本设备买卖合同由甲方(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十堰铸造分公司)与乙方(中标方)签订,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甲方与乙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买方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预付款。 (2)买方在终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凭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在买方收到该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的终验收款。 (3)买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满后2个月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质保金。质量保证期内,如因质量等问题扣除了全部或部分质保金导致卖方预留的质保金不足上述预留比例的,买方有权通过扣除与卖方其他合同中货款的方式进行质保金补足,卖方对此应无异议。 (4)以上每个阶段付款方式为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占每次付款金额的70%。 (5)买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除买方针对卖方享有的任何属实的账款、赔偿费用或其他债权的金额,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数额及拟扣除的债权种类。 (6)如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其造成的损失由卖方全部承担,并且按照合同约定重新开具合法合规发票。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列明证明材料为准;涉及评标现场查询内容,如评标时因技术问题等其它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查询的,由招标人在评标结束且问题恢复后组织进行补充查询,查询结果存在异常的,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议):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3.1.2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8年(2018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具有类似的己经完成验收的机电设备的安装或改造或搬迁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152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及验收报告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及验收报告无法体现上述项目特征,需要提供与合同相对应的技术协议进行证明。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1)投标人应是合同的实施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承接的业绩可列入总公司业绩);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涉及保密情形无法提供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函说明并同时承诺原合同金额不低于3.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 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提供的合同应附带相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不低于合同额的30%)。 6)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折扣合同等未能体现合同总金额的,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不低于3.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注:1.评标中,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有权对业绩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要求进行核查的,供应商有提供对应业绩发票原件的义务。中标后,若有需要,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等资料进行核查。 2.投标人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其他: 如果业绩合同不能直接体现上述项目特征,须提供盖章版的技术协议进行佐证。 3.1.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本项目指:项目负责人)为其正式员工,非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中标后,若有需要,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投标人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1)近3年即2023年-2025年(或2022年-2024年)不得连续亏损(至少1年盈利)。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3年中最近1年盈利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并承诺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有效,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 注:投标人成立较晚的,只评审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单一项目中与同标段其他投标人由同一个制造商委托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6)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7)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5)被列入《》( http:// )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16)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 (17)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8)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19)未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20)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2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第(13)-(18),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3.1.6其他要求: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非制造商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平台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平台网站免费注册,手机CA(标证通)可同步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在平台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手机CA(标证通)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2026年06月08日至2026年06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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