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内蒙古准格尔旗光之源600MW光伏项目设备监造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CGN-202606040003)已通过备案,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准格尔旗光之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内蒙古准格尔旗光之源600MW光伏项目采用N型725Wp单晶硅双面发电太阳能组件,采用固定支架安装模式。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系统设计方案,全站地面光伏共分成182个3.3MW 光伏发电单元。组件按26块一串两竖拼设计,每19~20 个串联回路接入1台逆变器,每11台逆变器接入1台3.3MVA华式箱变组成1个3.3MW 发电单元。共安装N型725Wp太阳能电池组件996710块,直流侧实际装机容量722.614750MWp。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设备监造范围:
光伏电站支架、组件(单片725Wp,共996710块)、逆变器(单台功率300kW,共计2002台)、箱式变压器(单台容量3300KVA,共计182台)、主变压器(单台容量300MVA,共计2台)、GIS组合电气(2个主变进线间隔、1个出线间隔、1个PT间隔等)、分布式调相机设备(暂按±50Mvar,共计2台)。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规定为准。
服务期限:
监造服务期限要求从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止,具体进场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具体计划服务期限以招标技术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资格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22-2025年任意连续三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件。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以并网时间为准)具有已完成或正在服务期的光伏设备2个及以上监造业绩,且每单项合同业绩容量不得低于50MW。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也不包含联合体业绩及分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应当提供承包合同关键页,能体现业绩要求的所有要素点(含合同封面、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署日期等)及能证明投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质量回访记录、完/竣工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
5、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监理单位名称一致,高级职称。
(2)监造人员:应持有注册设备监理资格证书或设备监理工程师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应具有相应设备监造的实际经验和能力,负责本项目监造工作的人员不得同时监造其它工程。
6、信誉要求:
未处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以截标时间为准)有以下情形的不被接受:
(a)投标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b)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5)投标人在近3年(以截标时间为准)承担的监理项目中,未出现因质量或安全问题被通报的情形。
(6)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6年06月22日 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7时00分
2、获取方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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