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合肥铁塔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林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4-14-04D-2021-D-D01836),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合肥铁塔庐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林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对庐江县冶父山森林公园、东顾山国有林场、百花寨国有林场森林建设一套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包含18处高点监控、12处低点监控及4处视频监控中心建设等。
1.3采购规模:预计总采购金额为410万元(含税)。其中设备部分预估采购金额280.7万元(含税),整体项目配套服务及运维费用预估采购金额129.3万元(含税)。
1.4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5采购包及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单位为1家。
1.6供货期要求:采购人采购需求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1.7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年。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所报折扣(ON)不得超过100%,否则将导致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3参选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参选人须提供2018年01月0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署的森林防火或秸秆禁烧等火点识别类监控项目业绩,且累计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原件备查。
2.5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代理商(制造商不参加的情况下)参加,参选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双光谱热成像中载云台摄像机和AI抓拍筒型摄像机的授权,同时提供制造商关于授权产品自有产权的说明。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参选人中选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和违法分包。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人及其法人代表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7)被列入安徽铁塔及合肥铁塔负面行为清单或明文规定的业务禁入期的供应商。
2.9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2月3日14时30分至2021年2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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