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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园街道食堂主副食物资配送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2021-03-31 13:23:01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24-DH2132F1022(FTDL202118293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园街道食堂主副食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3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条款

原内容

变更后内容

采购文件第6页:种植基地建设情况

根据投标人种植基地面积评分:

1)3000(含3000)亩以上得4分;

2)2000(含)--3000亩(不含)得3分;

3)1000(含)--2000亩(不含)得2分;

4)500(含)--1000亩(不含)得1分;

5)500亩以下或无种植基地不得分。

证明文件:自有或参股蔬菜种植基地的须提供基地营业执照、工商股权查询截图,参股是指投标人拥有25%或以上的股份,投标人自有或参股的须以工商股权资料为准;租赁蔬菜种植基地的须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基地营业执照、2020年度内连续三个月的租金银行流水明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金不齐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根据投标人种植基地面积评分:

1)3000(含3000)亩以上得4分;

2)2000(含)--3000亩(不含)得3分;

3)1000(含)--2000亩(不含)得2分;

4)500(含)--1000亩(不含)得1分;

5)500亩以下或无种植基地不得分。

证明文件:自有或参股蔬菜种植基地的须提供基地营业执照、工商股权查询截图,参股是指投标人拥有25%或以上的股份,投标人自有或参股的须以工商股权资料为准;租赁蔬菜种植基地的须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基地营业执照、资金交易记录,资料不齐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采购文件第7页:配送保障能力

根据投标人自有冷藏车辆评分:

1)自有冷藏车≥6辆,得6分;

2)3辆≤自有冷藏车<6辆,得4分;

3)1辆≤自有冷藏车<3辆,得2分;

4)1辆以下不得分。

证明文件: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自有冷藏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车辆所有权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原件备查,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根据投标人自有冷藏车辆评分:

1)自有或租赁冷藏车≥6辆,得6分;

2)3辆≤自有或租赁冷藏车<6辆,得4分;

3)1辆≤自有或租赁冷藏车<3辆,得2分;

4)1辆以下不得分。

证明文件:自有车辆提供经年审合格的自有冷藏车辆行驶证扫描件,车辆所有权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租赁车辆则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采购文件第7页:有效业绩

评审标准:

投标自2017年1月1日起每给同等规模(服务就餐人数300人或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食材配送,且获优或满意评价的,得1分,共计5分。

证明文件:

同时提供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关键页扫描件及评价为优或满意的履约评价(如中标通知书、合同未能体现300人以上就餐人数,则须在履约评价上体现),同一单位只计一份有效,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标准:

投标自2017年1月1日起每给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食材配送,且获优或满意评价的,得1分,共计5分。

证明文件:同时提供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关键页扫描件及评价为优或满意的履约评价,同一单位只计一份有效,未提供不得分。

采购文件第9页: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

1)配备2名或以上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的,得3分;

2)配备2名或以上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3分;

3)配备1名或以上营养指导员或公共营养师的,得2分;

4)共计8分。

证明文件:

1.人员配备需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扫描件、政府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类或食品销售类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扫描件、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营养指导员或公共营养师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2.所有人员均要提供健康证明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3个月(具体指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社保证明或近3个月(具体指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投标人发放工资的银行凭证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1)配备2名或以上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的,得3分;

2)配备2名或以上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3分;

3)配备1名或以上营养指导员或公共营养师的,得2分;

4)共计8分。

证明文件:

1.人员配备需提供政府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扫描件、政府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类或食品销售类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扫描件、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营养指导员或公共营养师证书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2.所有人员均要提供健康证明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近3个月(具体指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社保证明或近3个月(具体指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投标人发放工资的银行凭证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采购文件第13页: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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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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