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东片区B单元安置房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标段一比选公告
雄东片区B单元安置房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东片区B单元安置房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1)雄东片区B单元安置房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雄东片区B单元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资金来源:新区财政资金。
1.5 采购项目概况:
(1)雄东片区B单元安置房项目:本项目建设拟用地面积约8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3.14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36.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6.7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及配套,地下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约1386300万元。
(2)雄东片区B单元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6所12班幼儿园、4所36班小学、1处社区服务中心和1处消防站,总共分为12个项目并单独编制可研报告。总建筑面积约17.16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5.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6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分为幼儿园约2.7万平方米、小学约8.8万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约2.9万平方米、消防站约0.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分为机动车库约7630平方米、非机动车库约905平方米、设备用房约1207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15620万元,其中,6所12班幼儿园总投资约20654万元,4所36班小学总投资约66389万元,1处社区服务中心总投资约22808万元,1处消防站总投资约5769万元。
1.6 采购项目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比选,其中:安置房部分为标段一,公共服务设施部分为标段二。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
标段一:1家;
标段二: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
标段一:完成雄东片区B单元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按政府及委托人报批要求提供整体和(或)分地块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委托人要求的其他前期工作,并根据委托人要求提交相应成果文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雄东片区B单元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投资方案以及按照委托人需求进行项目相关地价测算、市场预测、成本测算、专题研究,并协助委托人编制各类请示文件、整理会议纪要以及各类政府上报文件等工作。
标段二: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完成可研立项阶段所需支撑性工作,编制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内部可研报告以及按照甲方需求进行项目相关专题研究、数据收集、分析、各地政策解读等。可行性研究报告每个项目分别编制。协助甲方编制上报雄安集团及管委会相关部门的各类请示文件、资料以及整理相关会议纪要等工作。
2.2 服务期限:
标段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成果文件取得核准批复之日止,并根据采购人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标段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相关部门立项批复之日止,并根据采购人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3 项目地点:位于雄东片区B单元。
2.4 质量标准: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河北省及雄安新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应具有的资质、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1)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①和②:①供应商应为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②供应商应具有建筑专业甲级资信等级。
(2)业绩要求:
标段一:近5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个已完成的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住宅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或项目申请报告业绩(住宅类项目: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如:安置房、共有产权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
标段二:近5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个已完成的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或项目申请报告业绩。
(3)项目负责人(须驻场)要求:
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须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②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4)信誉要求: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3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2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1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雄安集办发〔2019〕65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10)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1)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2)上述第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1)驻场团队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须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中的要求且不得为采购人其他未完成项目的驻场人员。
2)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响应,但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最高投标总限价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评审,若供应商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成交供应商,则在后面的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平台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2.文件下载:2021年4月18日23:00至2021年4月22日09:00。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10:00;
5.2.递交方式:通过平台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5.3.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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