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近年来,各地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安排,建设运行国家、省、市、县四级联通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持续推进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和日常增量数据接入,有力地支撑和保障了不动产登记工作。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一些地方出现存量数据整合不到位、增量数据接入不及时、成果汇交不完整等问题,导致上下数据不一致,难以综合统计应用。为进一步夯实数据基础,有效提升各级信息平台服务支撑能力,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入库汇交等相关工作,陕西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陕自然资登发〔2021〕9号)文件,要求各地应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信息平台网络运维环境 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041号,以下简称“1041号文件”)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尽快完成不动产登记系统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等工作,并依据新的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修订内容见附件1),扩展完善数据库结构和内容,将新增和修改的栏目纳入不动产登记系统和数据库。
二、服务内容
1、采购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改造与上报系统改造。
系统 | 功能 |
平台基础功能改造 (权籍系统、 登记系统、 档案系统、 上报接入系统) | 宗地信息表改造 |
宗海信息表改造 | |
幢信息表改造 | |
界址线信息表改造 | |
界址点信息表改造 | |
逻辑幢信息表改造 | |
层信息表改造 | |
户信息表改造 | |
土地所有权信息表改造 | |
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信息表改造 | |
房地产权(多幢)信息表改造 | |
房地产权(独幢)信息表改造 |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共有部分信息表改造 | |
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信息表改造 | |
构(建)筑物所有权信息表改造 | |
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的其他使用权(非林地)信息表改造 | |
林权信息表改造 | |
其它相关权利信息表改造 | |
地役权信息表改造 | |
抵押权信息表改造 | |
新增更正登记信息表,及相关的业务逻辑调整 | |
预告登记信息表改造 | |
异议登记信息表改造 | |
查封登记信息表改造 | |
权利人信息表改造 | |
新增家庭成员信息表,及相关的业务逻辑调整 | |
申请信息表改造 | |
受理信息表改造 | |
收件信息表改造 | |
审核信息表改造 | |
登簿信息表改造 | |
发证信息表改造 | |
收费信息表改造 | |
归档信息表改造 | |
查询统计功能改造 | 查询统计功能改造 |
数据处理 | 数据库结构调整涉及到的历史数据处理工作 |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队伍要求
服务商服务期间需提供2名开发工程师5×8小时(工作日)驻场服务,完成系统开发,日常运行维护和故障解决。
在服务期间服务商不得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发现项目管理人员工作不力时,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更换的人员必须及时到场。
(二)服务响应要求
自项目验收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维护期,在质量保证期内,服务商应提供5×8小时热线服务,售后服务与技术支持至少应包含电话支持、远程维护、现场服务三种方式,根据不同的响应方式,提供不同级别的响应时间,但最长响应时间应在2小时以内。如需现场服务的,需派遣专业的技术人员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30个工作日。
2、服务地点: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指定地点。
(二)款项结算:
合同签订并交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合同全款。
五、其他
(一)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服务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及时向有关部门要求调解、仲裁或诉讼,发生索赔按现行法律、法规和合同执行。
4、本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文件要求及提交截止日期
1、文件要求:需包含营业执照、详细报价清单并加盖公章,提交文件人需持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
2、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4日12:00。
3、文件提交地点:西安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综合科。
八、项目预算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改造预算为20.9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0个工作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至 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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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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