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石台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出租项目
3、项目单位:石台县人民医院
4、年租金底价为3万元/年(人民币),供应商租金报价应大于等于3万元/年(人民币)。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
5、具有正在经营的餐饮企业,并且应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的运营管理经验。
6、近三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过。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 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 。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采购人:石台县人民医院
地址:池州市石台县仁里镇蓬莱路8号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0566-6024158
名 称:石台县公管项目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石台县和平南路5号中国银行1楼
联系方式: 18056680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恒
电 话: 18056680202
七、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
5、具有正在经营的餐饮企业,并且应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的运营管理经验。
6、近三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过。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证照复印件);5、具有正在经营的餐饮企业,并且应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食堂的运营管理经验。6、近三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过。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8、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至 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