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ZB-2021-16
项目名称:宁德市机关幼儿园署前园区班级活动室、寝室、餐厅木制品货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64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64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货币单位:元) | 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 | 保证金(货币单位:元) |
1 | 宁德市机关幼儿园署前园区班级活动室、寝室、餐厅木制品货物采购项目 | 1批 | 186480 | 板材边角、边面光滑平整均匀无毛刺等,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要求; | 18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通知书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其他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8:15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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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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