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2021年智能配电单元采购项目(第二批)(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与本次比选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2021年智能配电单元采购项目(第二批)(第二次)(ZJZB-2021-2078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保证 5G 工程顺利进行,对于 5G 需求站点的部分场景(5G设备差异化备电、站址电流较大、可能存在电池过流保护),需进行智能配电单元设备采购。
1.6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含税)。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智能配电单元设备。
序号 | 产品种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如有) | 交货地点 |
1 | 配电单元 | 智能配电单元(单路) | 详见技术规范 | 滨州 |
2 | 配电单元 | 智能配电单元(双路) | 详见技术规范 | 滨州 |
2.2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 24 个月或签订订单累计金额达到框架合同签订金额,以先达到者为准。集团、省公司完成线上采购后本项目相关合同即时到期,不再进行使用和采购。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规范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黑名单”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付款方式:线下支付,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付款成功后请将以下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969210187@139.com)。
(1)标书费汇款凭证(备注:山东20782标书费)。
(2)文件发售登记表电子版(可编辑),格式见附件。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账 号:3110910043850004697
购买文件联系人:贾震宇 13969210187
通过采购平台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06日18时00分至2021年12月0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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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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