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9940160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耗材询价(A215-D413)采购公告

2021-12-23 20:42:1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编号:Q53A00721001227-002

开始日期:2021-12-23

截止日期:2022-01-07

招标人:云南省妇幼保健院


一、项目概况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将对全院医用耗材进行集中采购,拟分为耗材询价、配送服务、耗材遴选三个阶段实施。耗材询价阶段评审确定每种产品入围的制造商及单价,配送服务阶段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配送商,耗材遴选阶段配送商竞争确定耗材配送权。本项目委托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代理采购活动。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耗材询价阶段分两次实施,本次为第二次询价,品目为2124个

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耗材询价(A215-D413)

2、项目编号:Q53A00721001227-002

3、采购内容:详细采购品种范围、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及本采购项目附件。

4、询价阶段不与报价人签订购销协议,询价阶段结果仅作为耗材遴选阶段入围依据,待配送商取得配送权后,采购人与配送商签订试剂耗材购销协议,购销协议一年一签,时限暂定三年。

5、产品生产制造商授权:询价阶段、配送服务阶段供应商无需提供制造商授权,耗材遴选阶段配送商与采购人签订购销协议前须执成交产品的制造商授权函,否则取消其配送资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供应商应具有生产(经营)合格医用耗材、履行集中采购合同的能力:

①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报价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②如果供应商为制造商进行报价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及相关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

③无论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制造商对消毒产品进行报价,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④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报价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还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对药品进行报价的,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制造商《药品生产许可证》;

⑥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不作强行要求,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⑦如果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或制造商对易制毒化学品进行报价的,须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1年12月23日起至2022年1月7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下一篇: 暂无
上一篇: 暂无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版

  • 分享到
打赏
温馨提示
• 
建议您通过拨打网站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投标流程,并咨询阅读云南省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项目-耗材询价(A215-D413)采购公告内容,谨防上当受骗。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