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2021年景观假山施工项目公开比选(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2021年景观假山施工项目公开比选(二次)。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采购人自筹。
1.5采购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14万元(含税),大写:壹拾肆万元整。预估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实际结算金额按实际报价的金额据实结算。(备注: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国家税务机关发生税率调整等相关政策,则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规定税率,乙方须按照税率调整政策开具符合税务机关核定税率及甲方财务要求的付款发票。)
1.6采购内容:综合办公楼球场边景观假山施工。
1.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满一年止或合同金额用完止。
1.8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工。
1.9技术标准: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及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2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参选。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2.2项目实施地点:普洱市。
3.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若参选人正处在新旧营业执照更换期间,可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参选专用章)。
3.2 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三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3.3控股管理关系(参选人提供天眼查控股关系及注册信息完整截图):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参选/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021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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