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2年手持式天馈线分析仪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2年手持式天馈线分析仪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二次)(HJZY2021120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2年手持式天馈线分析仪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主要包含租赁手持式天馈线分析仪5套,租赁期限2年,本项目采购预算140000元(含税),税率13%(最终以参选人实际答应为准)。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一家
1.8本项目总价最高参选限价:123893.8元(不含税价),参选人报价时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应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分公司2022年手持式天馈线分析仪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主要包含租赁手持式天馈线分析仪5套,租赁期限2年,本项目采购预算140000元(含税),税率13%(最终以参选人实际答应为准)。
2.2服务交付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个自然日内到货,达到服务要求。
2.3租赁期限:自测试正常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2年。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合格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3.2资质要求:/
3.3财务要求: /
3.4业绩要求:参选人需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或具体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手持式天馈线分析仪租赁或销售类业绩,单项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10万元(参选人至少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章页、服务内容等内容);若为框架合同,则须同时提供全部订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如甲方开具的证明),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时间以订单时间或甲方出具的有效证明中载明内容为准,金额以订单或有效证明材料汇总金额为准,数量以合同或/和框架协议的数量为准)。若发生补充协议或合同变更的一并提供。
3.5信誉要求:/
3.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7其它要求:
3.7.1参选人具备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18年12月1日)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6年12月1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6年12月1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省公司及上级公司、衡水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的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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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比选文件获取:邮件获取或现场获取
5.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1月07日至2022年0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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