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某部档案室装修改造(二次)-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FDZB-F-2021-85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某部档案室装修改造(二次)(招标项目编号:FDZB-F-2021-85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洛阳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询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老干部宿舍楼档案室改造、办公楼二楼保密室改造两个区域装修改造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洛阳某部档案室装修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某部档案室装修改造: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2021年01月以来任意缴纳1个月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原件扫描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且无其他在建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3)供应商的被授权委托人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否则视同未提供;同时,须由评标委员会对上述相关信用进行现场查询核验,方可通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网页截图)。
(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2月14日00时00分00秒---2022年02月16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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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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