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后备电源项目系统集成施工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张掖市甘州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后备电源项目系统集成施工服务,TXZB-GSTT2022-005。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根据张掖市甘州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后备电源项目现场进行勘察,现对该项目系统集成施工采购。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标段二:/。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为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3万元(不含税)。参选报价大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根据张掖市甘州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后备电源项目现场进行勘察,现对该项目系统集成施工采购。
2.2项目预算金额:13万元(包括部分辅材,不含税)。
2.3工期:收到采购人委托之后,2天之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15天内完成施工。
2.4质保期:终验后36个月。
2.5相关其他要求
(1)设备集成中,FSU必须满足实现远程监控及物联网管理平台(含市电、电池、水浸、烟感、温湿度等环境系统在线监控);
(2)设备集成中,由于电池散热问题,需要对机房进行散热处理,集成商根据现场查看安装2台专用空调5匹单冷(柜式)(三相)—整机;
(3)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配电柜必须满足200KVA、250KVA UPS输入、输出控制,其他辅材如静电地板、桥架等有施工队自行提供。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参选人应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2.2参选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3.3.1参选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且提供任意一张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3.2参选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年)由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不满一年的企业,以自成立之日起至参选截止之日时间段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4业绩要求:/。
3.5信誉要求:/。
3.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7其它要求:/。
3.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8.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3.8.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3.8.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3.8.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3.8.9被中国铁塔列为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1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5.2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3月9日9时00分至2022年3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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