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市分公司2022年鸿坤小区商业街停车场综合新能源服务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标包1(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市分公司2022年鸿坤小区商业街停车场综合新能源服务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标包1(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第二次)(项目编号:HNTT-SCMX-BX-2022013)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算为含税670430.00元。
1.6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1.7 标包划分:
þ不划分
o划分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þ一家,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每个标包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人。
o两家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
o不设置最高限价
þ设置最高限价:(1)本项目标包1设置最高参选限价,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为670430.00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市分公司2022年鸿坤小区商业街停车场综合新能源服务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新建充电桩设备、充电桩基础、场地标识广告、消防砂池及工具、砍青及配舱、消防器具、场地照明、箱变及箱变基础、新建地网、智能分接箱、电力维修井、设计及试验费相关配套工程建设、平台接入和竣工报验、完成主要服务车辆充电调试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包1: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包括1台1600KVA箱变及设计施工服务(含高低压设备、新建充电桩设备的施工、停车场系统、配套设施等))含税预算670430.00元。
采购清单如下: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项(台)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 | |
1 | 标包1(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 | 包括1台1600KVA箱变及设计施工服务(含高低压设备、新建充电桩设备的施工、停车场系统、配套设施等) | 1 | / |
2.2建设地址:海南省东方市。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5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2.6技术及质量标准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设备材料要求满足国家标准以及技术标准。
2.7设计施工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日起45天内完工。充电桩供货期要求:自采购人下单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货。变压器供货期要求:自采购人下单后15个工作日内到货。
2.8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质保期:合同设备(含配套软件)质保期不低于设备投运后36个月。变压器设备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投运行后24个月。
2.9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3.2企业资质:
标包1:参选人须具备以下施工资质: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改革后所换取新证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改革后所换取新证为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如换证,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标包1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配备1名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2)三类安管人员: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施工项目经理(1名):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证书,及自2022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3.4业绩要求:
标包1:参选人须至少具备一项2019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电力或机电工程的施工、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相同合同不重复计分。参选人须根据合同类型,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总价合同须提供:总价合同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2)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可提供系统订单截图,以订单或结算单据的金额和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3.5财务要求:参选人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控股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全国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和“主要人员信息”的截图。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海南省东方市】“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海南省】同类服务“严重负面行为”的(被移除的除外)。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以及对应款项要求提供的相应查询截图。
3.8联合体参选: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9其他要求:标包1:关于涉及设计的施工部分,中选人不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允许中选人将该部分设计工作分包其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并不得再次分包。
证明材料:参选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04月09日08时30分至2022年04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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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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