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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航电分公司迎宾楼、食堂包厢空调整改项目询价公告

2022-04-08 14:53:0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航电分公司的株洲航电分公司迎宾楼、食堂包厢空调整改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株洲航电分公司迎宾楼、食堂包厢空调整改项目

1.2项目编号:0623-2275N3506017

1.3采购预算:人民币70000.00元(含税)(供应商成交金额超出采购预算的属于无效报价)。

1.4 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2:迎宾楼及食堂包厢空调整改方案

                       附件3 :迎宾楼、食堂包厢空调整改合同

1.5售后服务要求:

1.5.1项目质保期为一年,自甲方最终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无偿组织整改。

1.5.2在质保期内,凡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所造成的缺陷,由乙方负责消除,消缺管理应遵照甲方缺陷管理制度执行;如委托第三方消除,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发生紧急缺陷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后4小时内赶至现场进行处理。

1.5.3按要求完成合同中所有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株洲航电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若发生违章,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

1.5.4严格遵守相关施工规范,按照事先提交并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及技术要求施工。

1.5.5乙方所使用的备件和材料必须是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现场使用要求的合格产品。

1.6付款方式:标的验收合格后由采购方支付合同款项的95%,质保期满无问题后支付按支付5%质保金。

1.7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后30日之内完成采购标的交付。(按合同约定时间)

1.8交付地点:株洲航电分公司

1.9其它事项说明:

1.9.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若意向供应商需就本项目到株洲航电分公司现场查勘,现场查勘费用自理,查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自负。株洲航电分公司维修部有关人员配合现场查勘。

1.9.2未经株洲航电分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将合同应该履行的责任全部或部分加以转让。

2、技术标准和要求

2.1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迎宾楼及食堂包厢空调整改方案。

2.2 合同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让;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具备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或维修能力,须提供近三年完成的中央空调系统的安装或维修合同至少3份;提供拟参与本项目的空调安装维修服务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制冷,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

3、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失信行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法律诉讼的书面声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价报名方式:

4.1 供应商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1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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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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