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南通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系统集成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南通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系统集成项目(JSZB-2022-1077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1.3采购
1.4标段划分:不划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为含税总价212.68万元,其中设备部分含税114.07万,税率13%;集成及维护部分含税98.61万元,税率6%。
2.2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2.3采购内容:提供南通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系统集成项目中的设备采购、系统集成、维护服务等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3年。
2.5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5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及调试。
2.6维保期:3年。
2.7服务区域:江苏省南通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8标段:不划分
2.9中选人数量:1个,份额100%。
2.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1140700元,集成及维护部分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9861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参选。
2.11报价规则:报“设备部分(元,含税)”和“集成及维护部分(元,含税)”,“含税总价(元)”作为评审价来参与价格评分,含税总价(元)=设备部分(元,含税)+集成及维护部分(元,含税)。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若为代理商参选,需提供所投产品(专业音箱(12寸、15寸),数字调音台,专业功放,处理器,网络中控主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若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参选处理。
3.1.6类似业绩:参选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过的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单个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页、标的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结算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江苏省 “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相互串通应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4月17日14时00分至2022年4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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