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2022年铁塔拆除处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2022年铁塔拆除处置项目(项目编号:GC-ZJTT-BX-2022-001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2022年铁塔拆除处置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1个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回收报价基准价为地面单管塔1100元/吨(含税),地面非单管塔(含楼面角钢塔)1250元/吨(含税),其他塔型750元/吨(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低于报价基准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张家口铁塔公司现有300吨左右无法继续使用的铁塔,须采购一名具备拆除及回收、处置能力的供应商。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
2.3服务地点:张家口铁塔公司。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
3.1.3 参选人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备的铁塔拆除或铁塔新建等同类项目业绩数量不少于2个。
证明材料:(1)签订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协议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数量以框架协议累计数量为准,时间以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2)签订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数量以合同数量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定。
3.1.4 参选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1.5 参选人须承诺接受比选人为参选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19年4月1日至今)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7年4月1日至今)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7年4月1日至今)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河北省张家口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同类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4月20日9时00分至2022年04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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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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