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开发区万泰金沙汇2#楼弱电智能化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开发区万泰金沙汇2#楼弱电智能化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2-11-04D-2022-D-D06646)。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5.1采购内容:烟台市开发区万泰金沙汇2#楼弱电智能化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承包范围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网络设备、电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无线对讲、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公寓综合布线系统、UPS、巡更系统等。
1.5.2采购规模:不含税预算1697247.70元、税率按照9%测算、含税预算1850000元,签署合同时根据参选人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1.5.3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不划分
□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 不设置最高限价
☑ 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1697247.70元,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烟台市开发区万泰金沙汇2#楼弱电智能化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承包范围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网络设备、电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无线对讲、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公寓综合布线系统、UPS、巡更系统等。
2.2工期:合同签订后75日内全部完成开通、交付。
2.3质量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标准及中国铁塔的各项规范要求。
2.4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2.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3资质要求:参选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对具备上述资质证书的参选人,在合同执行阶段,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续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受疫情影响证书有效期届满但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发文。
3.4人员要求:
参选人须具有通信主管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如下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注:参选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或2021年10月(含)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参选人或其分支机构)。
3.5控股管理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注:参选人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
3.7参选人关联关系审查
(1)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未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的,信息一致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注:参选人须提参选人控股管理关联关系信息表(比选文件内附表),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对参选人控股管理关联关系信息表内容进行复核确认。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格式自拟。
3.9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或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4月28日8时30分至2022年5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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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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