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矿用本安型激光测距仪等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矿用本安型激光测距仪等(采购编号:LAZCSB-2022-0236)。
1.2 采购人: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潞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矿用本安型激光测距仪,数量8台;防爆全站仪,数量1台;矿井地质编录仪,数量3台。高精度GNSS系统,数量1套。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矿用本安型激光测距仪 | 台 | 8 | 提供煤安证 |
2 | 防爆全站仪 | 台 | 1 | 提供煤安证 |
3 | 矿井地质编录仪 | 台 | 3 | 提供煤安证 |
4 | 高精度GNSS系统 | 套 | 1 | 地面仪器,无煤安证 |
2.2 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到货。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郝家庄乡山西高河能源有限公司。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造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的授权);具有有效的矿用本安型激光测距仪、全站仪和地质编录仪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提供国家安标中心的产品检验报告。
(2)财务要求:具有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业绩无效)。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2年06月16日10点00分起至2022年06月21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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