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实密度测试仪询价采购公告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振实密度测试仪”实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振实密度测试仪
二.项目编号:CA0023XJ22NY-0345
三. 询价采购具体执行内容:
No | 名称 | 用途 | 数量 | 规格 | 产地 | 备注 |
1 | 振实密度测试仪 | 用于粉末材料的振实密度测试 | 1套 | 标准 | ||
1、“招标采购货物”在使用中暴露出的不符合招标技术文件及技术协议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整改并承担费用。 2、对影响“招标采购货物”正常使用的质量、安全及职业健康问题(按招标方所在政府规定),即使招标技术文件及技术协议未提出,供应商仍需在执行合同时无偿整改。 |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为设备的制造商或其同一集团下的控股公司,货物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或对等的其他ISO标准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签字。
2、供应商或其子公司、母公司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主流汽车厂、电池厂、检测机构、高校或代理机构已中标的同类货物业绩数量不少5台(套)。
业绩证明材料:业绩项目商务合同(含合同内容、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各方名称)复印件。
3、供应商或制造商在中国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能力,投标时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场地证明资料(至少包含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注册文件、办公地址、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或买卖合同文件复印件、场地照片),以及主要售后人员信息(至少包含姓名、学历、专业、从业时间或在岗时间、联系方式等),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签字。
4、供应商未在T3(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长安汽车黑名单范围内(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供应商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起)无不良记录或重大丑闻,无经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被淘汰出T3供应商体系、财产被冻结等,未被长安汽车列入暂停业务等不适合参与项目的风险管理项(公司申明,格式自拟)。
七. 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买方(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卖方(中选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付款进度
(1)无预付款,预验收合格后支付30%相应货款;
(2)终验收合格后支付60%相应货款,
(3)终验收之日起满12个月且无质量问题,再支付剩余10%相应货款
2、付款周期
挂账满三个月后支付(不含挂账月)。
3、付款方式
每笔付款前,卖方需向买方开具相应金额增票,30 万元以下现款( 含30万元),30万元以上银行承兑汇票。
八.报名时间:2022年08月11日09时00分至年2022年08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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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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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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