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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新线乌西至精河段乌鲁木齐供电段电力远动设施改造工程、库尔勒货物装载状态监控设备补强工程电力电缆三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08-17 17:46:5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兰新线乌西至精河段乌鲁木齐供电段电力远动设施改造工程、库尔勒货物装载状态监控设备补强工程电力电缆三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DXGXMJC-01三次)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兰新线乌西至精河段电力远动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供电段,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气化工程分公司乌局铁路大修、改造工程项目部。本项目(DLYD-01电力电缆)由于第二次评审后流标,现进行三次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1、兰新线乌西至精河段乌鲁木齐供电段电力远动设施改造工程

乌西站(不含)K1957+883M至精河站(不含)K2339+681M,既有线全长381.798km,10站变压器更新为带远动功能的箱式变电站其中小土古里、大丰、安集海、甘河子、沙泉子、高泉、古尔图7个站(贯通50kVA+自闭30kVA),军户、开干齐2个站(贯通100kVA+自闭100kVA),包家店站在贯通和自闭架空线上增设电动隔离开关和10KV柱上真空断路器(带远动功能),远动通道采用一主一备,由数据网承载,实现与段供电调度系统通信。

合同金额1008.1557万元,工期 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库尔勒货物装载状态监控设备补强工程

本工程信息部分:在库尔勒站、库东站、焉耆站新设货物装载状态监控设备,其中:库尔勒货车外包线K460+180附近新设1套货检前端设备、库尔勒倒装线(高柱信号机)315号道岔前20m附近新设1套货检前端设备、库尔勒站吐库线101道岔前20m附近新设1套货检前端设备;在库东站K1207+750(轨道衡附近)新设1套货检前端设备;在焉耆站K399+220(5号道岔附近)新设1套货检前端设备,在库尔勒站新设货检监控中心,库尔勒站新设货检前端设备通过新设光缆上联至货检中心,库尔勒东站、焉耆站新设货检前端设备通过新设光缆纳入本站TMIS网络,再通过TMIS网络上联至库尔勒货检中心,并对既有TMIS网络进行适应性改造。

电力部分:在库尔勒货车外包线(K460+180)上行方向及库尔勒站土库线101道岔前方20m处各新建一座20kVA+20kVA双变压器箱变,为新建货检安全监控前端采集设备提供两路外电;既有库尔勒10/0.4kV尾部环网所低压柜已无电源接引条件,本次在尾部环网所新增GCS低压柜一面,为新建货检安全监控前端采集设备提供两路外电,并在新设设备旁每回路设置稳压器2台;库尔勒东站变电所10/0.4KV箱变及轨道衡配电箱为新建货检安全监控前端采集设备提供两路外电,并改造低压配电箱预留回路开关和轨道衡配电箱预留回路开关;焉耆站新增货检安全监控前端采集设备附近探测机房旁既有箱变贯通变压器及自闭变压器低压柜各取一路低压电源为新增货检安全监控前端采集设备供电,并改造箱变内低压侧馈出回路开关。

合同金额985.135万元,工期 2022年6月28日-2022年10月28日。

2.2采购内容: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兰新线乌西至精河段乌鲁木齐供电段电力远动设施改造工程、库尔勒货物装载状态监控设备补强工程电力电缆三次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 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果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果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含主要部件、外购件),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如果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范围的,须提供国家铁路局颁发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度至 2021 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谈判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铁路集团公司及以上的处罚决定为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谈判公告“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信誉,符合以下要求:

3.1.7.1供应商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范围内。

3.1.7.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1.7.3供应商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3.1.7.4供应商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

3.2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地铁项目钢材、紧定式镀锌钢管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3电线电缆包件供应商必须在2021-2023年度《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谈判。如代理商谈判,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19日,每日8: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8月19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投的包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谈判申请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dtz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4),采购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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