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10-220242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三分局宜宾市翠屏区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一期)所需钢筋混凝土管一批,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该项目施工合同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宜宾市翠屏区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一期)为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施工工作内容包括:宜宾市翠屏区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预算、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原生活垃圾转运站场地内构筑物拆除和资产回收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菜坝镇,项目主要包含四个建设子项:
1、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市政道路及场镇综合提升工程(道路工程部分),包含一曼大道(长1544.417m、宽24m)、坤泰路(长969.082m、宽16m)。2、翠屏区白花镇华新街、宜白街沿线居民民房风貌改造项目,包含外立面改造(18543.33㎡),景观(铺装、绿化等)改造建筑约170栋。3、宜宾市翠屏区城市生活垃圾综合转运站项目,建设规模为设计转运能力700t/d,其中生活垃圾转运600t/d,餐厨垃圾100 t/d。转运站净用地面积18655㎡,总建筑面积8429.49 ㎡(含综合转运站4657.52㎡、大件垃圾处理及再生资源二次分拣车间3020.17 ㎡、办公楼393.75㎡、消防泵房332.01 ㎡、门卫室26.04 ㎡)。宜宾市翠屏区建筑垃圾消纳处理一期建设项目,填埋库区、进场道路、调节池和渗滤液预处理设施。项目总用地面积60306.04平方米(90.46亩),设计总库容90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10.30年,设计规模为12.76万吨/年(装修垃圾)﹔新建进场道路130米;新建钢筋混凝土调节池1座,总容积3000立方米;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561.42平方米;装配式门卫室1座。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分局宜宾市翠屏区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一期)所需要的钢筋混凝土管。
3.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II级钢筋混凝土管 | D300 承插口 | 米 | 1292 | 含密封圈、技术规格参数及质量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范。 |
2 | II级钢筋混凝土管 | D400 承插口 | 米 | 528 | |
3 | II级钢筋混凝土管 | D500 承插口 | 米 | 3828 | |
4 | II级钢筋混凝土管 | D600 承插口 | 米 | 1452 | |
5 | II级钢筋混凝土管 | D800 承插口 | 米 | 550 | |
6 | II级钢筋混凝土管 | D1200 承插口 | 米 | 352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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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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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买方由于施工进度要求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材料检测:出厂的检验由卖方承担。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检验合格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方承担,检验不合格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不限于检测费用、材料进退场费用、现场误工费用等)由卖方承担。
4.交货时间:2022年08月-2023年04月,按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水电十局三分局宜宾市翠屏区人居环境改善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结算及付款方式:先货后款,银行转账或汇票支付。结算方式采用每月26日办理对账,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对账周期。买卖双方对当月度验收合格的材料供应数量进行对账结算,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对账完成后卖方按照买方开票通知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买方收到发票并经审核无误后,在次月15号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80%+上期结算款的17%,预留3%质保金,3个月质保期满无息返还。报价人应按现金支付方式进行报价,若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我方采用建行E信通或云信等方式来支付货款,改变支付方式后所产生的贴息费用由买方承担,由卖方提供贴息费用财务费发票后(按照支付货款当日实际贴息率进行计算),买方在下一期支付货款时一并支付。
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最新标准和规范。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范和要求。
8.计量方式:材料到场后按长度计量。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报价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设计、制造或销售本次采购材料的能力和经验,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询比价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产品具有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报价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所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1条中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3报价人公司注册地址/发票开具地址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工程项目业主要求税收落地,税收在翠屏区申报和缴纳)。
2.允许生产厂家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报价,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价人近四年(2019年至今)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材料生产或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合同金额≥100万)不少于3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无业绩)。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9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6.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7.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8.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询比价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8月26 日17:00时前在平台()注册、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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