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2022-2023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2022-2023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21028-BX-YY)。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范围为益阳市铁塔员工食堂食材采购。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采用报折扣方式,相同品质下以参照市场(步步高超市、沃尔玛超市)相同品质货品的最低市场价格作为基础价格,参选人在此基础上报折扣(结算价格=基础价格*折扣),甲乙双方每月15日(遇双休日、节假日自动顺延)共同到参照市场进行询价,如在询价日,甲乙双方有一方未到场询价,则价格将以去询价的一方所询价的为准,另一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报价不得超过100%,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上限价,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为益阳市铁塔员工食堂食材采购,主要包括米、油、干货类、调味品、青蔬、荤菜、瓜果、菌类、牛奶、水果等食材及厨房用品的供应。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1技术规范书。
2.2采购预算:预计不含税39.76 万元(预算测算:常驻市公司办公自有员工34人,每月餐补标准为600元/人,14个月合计28.56万元;另根据目前外协人员用餐情况,预计每月外协人员充值费用4000元,14个月合计5.6万元;食堂接待用餐预计每月食堂4000元,14个月合计5.6万元),税率:按国家标准执行。按照订单下达的任务内容开具发票,具体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3交货地点:湖南省益阳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检验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参选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6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3同类项目业绩: 参选人须提供2019年9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有过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食堂、大型餐饮店等(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注:①合同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为准,若该页未签署时间或签署时间不符合要求均不认可。
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明确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无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4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证书中经营者名称须与参选人名称一致。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2017年9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2017年9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2019年9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应答截止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纳入中国铁塔或湖南铁塔中国铁塔长沙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或处于中国铁塔或湖南铁塔同类产品和相应地域的“黑名单”有效期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1)不同参选人在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3.6参选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 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7参选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9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0月28日发布公告之时至2022年11月4日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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