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威视数据中心EPC工程项目除湿、恒湿机类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威视数据中心EPC工程项目除湿、恒湿机类物资采购,采购人为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采购人编号:CCSCC-CG-2022-HSJ/采购代理编号:ZJZB-2022-21733)。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供货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鹅埠镇(供货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国内地址为准);
1.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止;
1.3预算金额:本项目报价不允许超过最高报价限价(最高限价详见询价文件,税率13%),供应商报价高于限价的,其报价将被否决;
1.4采购范围: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选取1个成交人负责本项目除湿、恒湿机供货等工作。本次主要采购内容为除湿、恒湿机。
1.5分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成交人数量为1个,采购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等级 | 数量 | 备注 |
1 | 除湿 | 风量:2800m3/h 除湿量:200kg/天 功率:4KW/380V | 合格 | 5 | 不限品牌 |
2 | 恒湿机 | 风量:4500m3/h 加湿量:16kg/h 除湿量:130kg/天 功率:4KW/380V | 合格 | 16 | 不限品牌 |
说明:本项目的规模依据2022-2023年度的工程测算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规模以采购人下发的最终服务任务书或者签订合同(订单)为准。
1.6项目交货期: 采购人在合同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下订单,成交人应在接到订单后7日内完成除湿、恒湿机供货等全部工作。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2 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如为新注册的供应商,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2.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骗取中标的;
(6) 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4 是否接受代理商
(1)本次询价接受代理商参加,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2)代理商本次所有报价产品只允许是一家原厂(制造商)授权的产品。
2.5 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6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报价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报价;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询价文件售卖时间:
文件售卖时间为2022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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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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