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2023-2024年度广告宣传物料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2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2023-2024年度广告宣传物料制作项目(项目编号:FJZT-2022-11410),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均可报名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采购2022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2023-2024年度广告宣传物料制作项目,预估金额为352万元(不含税)。
主要采购内容包含三明各区县分公司、市公司本部(含三元分公司)在经营生产过程用于公司业务的广告宣传物料制作,服务区域含城区和农村。
本次集中采购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1.2本次采购的物料类别、材质规格、预估数量、实施地点及主要技术服务标准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物料类别 | 材质规格 | 预估数量 | 实施地点 | 主要技术服务标准 |
1 | CP01605广告制作 | 喷绘制作、料道具制作、零星制作 (具体项目详见各分包详细报价表) | 详见各分包详细报价表 | 详见各分包详细报价表 | 三明市各区县比选人指定地点 | 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划分分包,具体分包划分情况:分包号、分包名(县局)、预估金额、中选人数量、中选人份额比例见下表。
分包号 | 分包名(县局) | 预估金额 (不含税,万元) | 中选人数量(个) | 中选人份额比例 | 中选人份额比例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1 | 本部(含三元) | 90 | 2 | 60% | 40% |
2 | 沙县、尤溪 | 75 | 1 | 100% | / |
3 | 大田、永安 | 70 | 1 | 100% | / |
4 | 建宁、泰宁、将乐 | 65 | 1 | 100% | / |
5 | 宁化、明溪、清流 | 52 | 1 | 100% | / |
合计 | 全市 | 352 | 6 | / | / |
注:
(1)本项目不限制投递分包数,限制中选分包数,参选人最多可中选的分包数量为1个。(注:无论参选人欲投递哪个分包,均需在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报名公共分包,并在该分包上传相应的商务技术参选文件,所有分包均使用此公共分包上传的商务技术参选文件,公共分包唱价仅为了导入商务技术参选文件。报价文件需按所投递的相应分包分别上传。)
(2)比选人明确中选人份额=采购预估金额*最高限价折扣*中选人份额比例
(3)其中分包1(本部、三元),中选人为2个,原始份额比例分别为:60%、40%(按综合排名顺序)。份额调整规则:若第二名报价高出第一名报价不超过10%时,份额不调整。若第二名报价高出第一名报价超过10%时,高出10%(不含)~15%(含)区间的,第二名减少 5%份额;高出15%(不含)~20%(含)区间的,第二名减少10%份额;以此类推,直至第二名份额剩下 20%;第二名减少的份额增加给第一名。
1.4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中选人实际结算价格=不含税单价基准价*中选折扣。(各分包不含税单价基准价表详见比选文件附件1)
1.
1.1
1.2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各分包最高参选限价(折扣)均为100%,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该分包参选将被否决。
1.6★订单响应时限要求:自接到比选人订单的3个日历日内与比选人进行对接响应。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至参选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4日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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