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3年两翼业务支撑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3年两翼业务支撑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WLCBTT2023-0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采购乌兰察布市分公司2023年两翼业务支撑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售前支撑(客户拜访、获取商机、方案制定)、售中技术支撑(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方案支撑、项目货物到货组织支撑、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支撑、项目验收交付支撑)、售中服务支撑、售后技术支撑(能源业务故障处理、换电运营指标分析、智联业务故障处理、两翼业务安全检查)、售后服务支撑(公众客户回访、投诉工单回复、营销活动宣贯、日常成本费用支付)、售后回款支撑,详见技术规范书。
预算金额:48.76万元(含税)。
框架协议有效期:合同约定之日起1年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或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1.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个。
1.8本项目各服务内容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详见下表,不含税单价报价超过不含税单价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月)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月) |
1 | 售前支撑 | 12 | 5500.00 |
2 | 售中支撑-技术支撑 | 12 | 7333.33 |
3 | 售中支撑-服务支撑 | 12 | 5500.00 |
4 | 售后支撑-技术支撑 | 12 | 7333.33 |
5 | 售后支撑-服务支撑 | 12 | 5500.00 |
6 | 售后支撑-回款支撑 | 12 | 5500.00 |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2.1.2参选人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证明材料具备其一即可:
1)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2)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3)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
5)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参选人应至少提供一份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同类服务外包类业绩。(同类服务外包是指信息化支撑服务类或网络维护类,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结算单(或订单)。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复印件;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系统界面截图的可不体现签字盖章)。
单项合同以签订的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确认时间;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结算单金额计算业绩金额,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确认时间。)。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2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一个月至开标日(应答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信息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5)参选人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情况(适用于在电子采购平台实施采购的项目);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4.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1.1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月3日9时00分至2023年1月5日18时00分。
4.1.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电子版比选文件:访问采购平台,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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